我用了五年时间模仿他的白月光,甚至为他剖肾留疤。
直到他搂着真月光嫌弃道:“你腰上那道疤太丑,去做个祛疤手术吧。
”我笑着递上离婚协议:“沈总,替身不演了,您的白月光……还您。
”后来他跪在暴雨中嘶吼:“我把肾还给你!”我撑着新欢的伞轻笑:“坏了的东西,
我不要。”第 1 章我跟沈言提分手那天,他正在签一份上亿的合同。
他坐在巨大的红木办公桌后,背对着一整面墙的落地窗。阳光很好,
把他的轮廓勾勒得有些刺眼。他手里那支万宝龙的钢笔,笔尖悬在纸上,没落下去。“林晚,
别闹。”他的声音很淡,没什么起伏。像是例行公事。“等我签完,
带你去吃你喜欢的那家日料。”他甚至没抬头看我。我站在他面前,隔着宽大的桌面,
像隔着一条河。我看着他,他英俊的侧脸,挺直的鼻梁,还有那双总是带着疏离的眼睛。
我平静地说:“沈言,我没有闹。”胃里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了,一阵阵地抽疼。
“钥匙在玄关的鞋柜上。你的所有东西,衣服,手表,我一样都没带走。以后别见了。
”他签合同的动作终于停了。笔尖在纸上,洇开一个小小的墨点。
像我心上那个正在溃烂的伤口。他抬起头,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那双漆黑的眼眸里,
是我熟悉的、居高临下的不耐烦。“你又在玩什么欲擒故纵的把戏?”他的声音冷了下来。
“就因为我昨天没陪你过生日?江月她刚回国,身体不舒服,我得照顾她。”江月。
他的白月光。他放在心尖尖上疼的人。而我,林晚,不过是江月出国后,
他找的一个拙劣的替身。我忽然就笑了。笑得有些脱力。“不是因为生日,”我说,
“是因为,我不想再爱你了。”这句话很轻,但好像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五年前,
他出车祸,肾脏大出血,急需移植。沈家动用了所有关系,都找不到合适的肾源。是我。
我偷偷瞒着所有人,去做了配型。结果出来那天,医生看着我,眼神很复杂。他说,小姑娘,
你还年轻,要想清楚。我想得很清楚。我爱他。我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手术很成功。
他醒来的时候,江月正坐在他床边哭,哭得梨花带雨。她手里拿着一份伪造的捐献报告。
所有人都说,是江月救了沈言。沈言也这么认为。他对我的好,都带着一层施舍。
因为我的眉眼,有三分像江月。因为我能模仿江月的口味,做出他爱吃的菜。他喝醉了酒,
会抱着我,一遍遍地喊江月的名字。我忍了五年。我总以为,五年,就算是一块冰冷的石头,
也该被我捂热了。可是我错了。昨天是我的生日。我做了一大桌子他爱吃的菜,点好了蜡烛,
等他回来。江月一个电话打过来,说她不舒服。他就走了。扔下我,
和那一桌子慢慢变凉的菜。今天早上,江月约我出去。就在街角的咖啡馆里,
她搅动着杯子里的拿铁,姿态优雅。她看着我,笑得温柔又残忍。“林晚,
阿言说你腰上那道疤太丑了,他看着难受。”“他打算出钱,让你去做个最好的祛疤手术。
”“毕竟,那道疤总让他想起我为他受的苦,他会心疼。”那一瞬间,我什么都听不见了。
世界好像被按下了静音键。那道疤。那道为他剖开身体留下的疤。在他眼里,不仅不是功勋,
反而成了取悦白月光的工具。成了他眼中的一根钉,一根刺。原来,我五年的付出,
我失去的一个肾,我视若珍宝的伤疤,在他眼里,只是一个丑陋的、需要被抹去的印记。
哀莫大于心死。大概就是这种感觉。沈言看着我,脸上的不耐烦变成了错愕。
他大概从没见过我这样平静地、带着笑意地看着他。“林晚,你到底要什么?”他问,
声音里带着一丝烦躁,“钱?还是名分?除了沈太太的位置,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我摇了摇头。我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我什么都不要了。”“沈言,我净身出户。
”说完,我转过身,就往外走。没有半分留恋。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一声,又一声。像是在为我这五年的笑话,敲响丧钟。他没有追上来。我知道,在他看来,
我很快就会哭着回去求他。毕竟,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养女。是沈家资助我读完的大学。
我的一切,都是他给的。离开他,我什么都不是。我拉开那扇沉重的办公室大门,
外面的光线涌了进来。我没有回头。第 2 章我从沈言的公司出来,没有回家。那个地方,
不能再称之为家了。那只是一个我寄居了五年的、华丽的牢笼。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
阳光很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可我浑身发冷。胃里的绞痛一阵阵袭来,
我走到路边的长椅上坐下,从包里翻出药瓶,倒出两粒,干咽下去。药很苦,在舌根蔓延开。
这是老毛病了。自从五年前那场手术后,我的身体就大不如前。畏寒,胃痛,容易疲劳。
医生嘱咐过,要好好休养,不能劳累,不能情绪激动。可这五年,
我哪天不是在劳累和情绪激动中度过的?为了学江月的口味,我一个不沾阳春水的人,
硬是把自己逼成了厨子。为了迎合他的喜好,我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画画,去学枯燥的金融。
我活成了江月的影子。我以为,只要我够努力,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可影子,终究是影子。
太阳一落山,就什么都没了。我在长椅上坐了很久,直到夕阳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站起来,走进一家手机店,换了新的手机号。然后,我去银行,
把我名下所有的卡都注销了。那里面有沈言给我的钱,很多很多。多到我一辈子都花不完。
可我一分都不要。做完这一切,我身上只剩下钱包里几百块现金。我走进一家房产中介。
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接待了我。他看我穿着打扮,以为我是来租高档公寓的,热情地给我介绍。
我打断他:“有没有那种,老城区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租金便宜点的。
”小伙子愣了一下,但还是很快反应过来,从一堆资料里抽出一张单子。“有。这个,
在城南,老小区,没电梯,五楼。一个月一千二。”“就这个吧。”我说。
我跟着中介去看房。房子确实很老,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墙皮斑驳脱落。但打开门,
里面还算干净。一个小小的客厅,连着一个更小的阳台。一间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阳台外面,有一棵很高大的香樟树。树叶很密,阳光从缝隙里洒下来,
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我觉得很好。我当场就签了合同,付了三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钱包一下子就瘪了。我把钥匙攥在手心,第一次有了一种踏实的感觉。这里,
才是我自己的地方。晚上,我躺在吱呀作响的旧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这五年来,
我第一次一个人睡。没有了沈言身上清冽的古龙水味,没有了他均匀的呼吸声。空气里,
只有老房子特有的、一点点潮湿的霉味。我以为我会失眠,会痛苦,会忍不住想他。
可我没有。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心也一片空白。就像一个被烧毁的战场,什么都不剩了。
第二天,我开始找工作。我大学学的是设计,画画是我的强项。可这五年,
我已经很久没碰过画笔了。我做了一份简单的简历,开始在网上投递。大部分都石沉大海。
偶尔有几个回复的,一听到我五年没有相关工作经验,就没了下文。我也不气馁。
我跑到人才市场,一家一家地问。最后,一家小小的广告公司愿意给我一个实习的机会。
实习期三个月,工资三千。我知道,这点钱,在A市,连活下去都困难。可我还是答应了。
我需要一个开始。一个真正属于我自己的开始。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很辛苦。
每天挤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上班。中午吃最便宜的盒饭。晚上回来,
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但我心里是踏实的。我再也不用绞尽脑汁去想沈言今天想吃什么。
再也不用在他晚归的时候,提心吊胆地等门。再也不用在他喝醉后,
听他喊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我终于,只是林晚了。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
我以为,沈言已经成了我生命里的过去式。我把他想得太简单了。也把我,在他的世界里,
想得太无足轻重了。直到两个月后的一天。我的新手机号上,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林晚,
你在哪?”第 3 章收到那条短信的时候,我正在加班。公司接了个急活儿,
一个小区的楼盘宣传册,客户要得急。我对着电脑,眼睛都快花了。手机在旁边震了一下。
我拿起来看。“林晚,你在哪?”陌生的号码。但我知道是谁。除了沈言,
没人会用这种笃定又带着一丝命令的语气跟我说话。我面无表情地把那个号码拉进了黑名单。
然后继续埋头画图。同事小张探过头来,“晚晚,还不走啊?都快十点了。”我笑了笑,
“快了,画完这点就走。”“你可真是拼命三娘。”小张感叹了一句,收拾东西走了。
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空调的风呼呼地吹着,有点冷。我站起来,走到窗边。
公司的写字楼不高,从这里看下去,是城市璀璨的灯火。车流像一条条发光的河,缓缓流淌。
我以前,也经常站在这样的窗前。在沈言那间位于顶层的办公室里。从那里,
可以俯瞰整个A市的夜景。他总喜欢在我身后抱着我,下巴抵着我的头顶。他说:“晚晚,
你看,这些都是我为你打下的江山。”那时候,我天真地以为,那就是爱情。现在想来,
真是可笑。他不是为我打江山。他只是需要一个观众,来欣赏他的伟大。而我,
恰好是个合格的观众。手机又震了一下。是另一个陌生号码。“你回来好不好?我错了。
”我再次拉黑。心里没有一丝波澜。画完图,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了。我关了电脑,
走出写字楼。晚上的风很凉,我裹紧了身上的薄外套。末班公交车已经没了,我舍不得打车,
准备走半个小时回我那个老旧的小区。路灯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一个人走夜路,
其实有点害怕。但我告诉自己,林晚,别怕。你连沈言都能离开,还有什么好怕的。
快到小区门口的时候,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住我对门的邻居。他好像叫温时安。
我搬来的时候,见过一次。他是个医生,在市中心医院工作。人长得很高,清瘦,
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他提着一个便利店的袋子,似乎也是刚下班。
看到我,他愣了一下,随即温和地笑了笑。“下班了?”“嗯。”我点点头。
“一个人走夜路,不安全。”他说。他的声音很好听,像大提琴一样,沉稳,让人安心。
我们并排走着,走进黑漆漆的楼道。声控灯坏了,一闪一闪的,跟鬼片似的。我有点紧张,
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他好像察觉到了,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开了手电筒。一束明亮的光,
照亮了我们脚下的台阶。“谢谢。”我轻声说。“不客气。”一直走到五楼,我家门口。
他看着我拿出钥匙,打开门。“早点休息。”他说。“你也是。”我走进屋,关上门。
靠在门板上,我才发现,自己的心跳得有点快。屋里一片漆黑。我摸索着打开灯。
小小的房间,被昏黄的灯光填满。桌上放着我白天没吃完的半个面包。我走过去,拿起来,
慢慢地吃。面包又干又硬,难以下咽。我却觉得,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东西。因为,
这是我用自己的双手,挣来的。第二天上班,总监把我叫进了办公室。
他把我的设计稿拍在桌上。“林晚,这是你做的?”我心里一紧,“是。”“乱七八糟!
没有主题,没有灵魂!你到底会不会做设计?”总监的唾沫星子都快喷到我脸上了。
我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知道,我做得不好。这五年,我荒废了太多。我的专业,
我的灵感,都快被消磨光了。“给你三天时间,重做!要是还这样,你就自己滚蛋!
”我拿着设计稿,走出办公室。同事们投来同情又带着点幸灾乐祸的目光。我回到座位上,
看着那几张被批评得一无是处的图纸,眼睛有点发酸。手机又响了。还是陌生号码。
我划开接听,没有说话。电话那头,是沈言压抑着怒气的声音。“林晚,你非要这样吗?!
”第 4 章“林晚,你非要这样吗?!”沈言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带着一丝压抑的暴躁。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听着。周围很安静,我能听到他那边有些急促的呼吸声。
他好像在等我开口,等我像以前一样,先低头,先服软。可我只是沉默。
我的沉默似乎激怒了他。“你到底在哪?你以为你躲得掉吗?A市就这么大,
我就是掘地三尺,也能把你找出来!”他的声音大了起来,像一头被困住的野兽。
我把手机拿远了一点。“沈总,”我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们已经分手了。
你找我,还有事吗?”“分手?”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林晚,我没同意,
这个手就分不了!”这就是沈言。永远的自大,永远的掌控欲。在他眼里,
我大概就是他养的一只金丝雀。他想让我唱,我就得唱。他想让我闭嘴,我就得闭嘴。
我的离开,是对他权威的挑衅。所以他愤怒,他不甘心。这跟爱,没有半点关系。“沈言,
”我说,“你搞错了。分手这件事,不需要你同意。我只是在通知你。”说完,
我直接挂了电话。然后,拉黑。一气呵成。
我看着电脑屏幕上那张被总监骂得狗血淋头的设计稿,深深吸了一口气。不能被他影响。
林晚,你现在要做的,是保住你的工作,是好好活下去。我把手机调成静音,扔进抽屉里。
我开始重新构思。客户是一个高端楼盘,主打的是“归隐”和“宁静”。我之前的设计,
太流于表面了。用了很多山水画的元素,但没有抓住精髓。归隐,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心境。
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我住的那个小阳台。阳台外面,那棵高大的香樟树。每天早上,
阳光会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进来。鸟儿会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
那是一种很安宁的感觉。或许,我可以从这里入手。我重新打开软件,
删掉了之前所有的设计。我开始画。画光影,画树叶,画清晨的露珠,画傍晚的飞鸟。
我把所有的情绪,都倾注在了笔尖。我忘了时间,忘了饥饿。等我再次抬起头,天已经黑了。
办公室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揉了揉酸涩的眼睛,伸了个懒腰。新的设计稿,
已经有了雏形。我觉得,比之前的好。我关了电脑,收拾东西下班。走出公司大楼,
我才发现外面下雨了。雨不大,淅淅沥沥的。带着秋夜的凉意。我没有带伞。我站在屋檐下,
看着雨幕,有些发愁。这时,一辆黑色的宾利,悄无声息地停在了我面前。车窗降下,
露出沈言那张冷峻的脸。他看着我,眼神复杂。“上车。”他命令道。我站在原地,没动。
“林晚,别让我说第二遍。”他的声音里已经带了火气。雨丝飘了进来,打湿了他的衣领。
我往后退了一步,拉开了和他的距离。“不用了,沈总。我等雨停。”“等雨停?
”他冷笑一声,“你非要跟我对着干是吗?你住的那个破地方,我早就知道了。
你以为你换个手机号,我就找不到你了?”我心里一沉。他果然,还是查到了。
“你还找了个破工作?一个月三千块?林晚,你作贱自己给谁看?”他的话像刀子一样,
一句句戳在我心上。是啊。在他看来,我离开他,就是作贱自己。我应该哭着求他,
回到那个华丽的笼子里,继续当他的金丝雀。“我没有作贱自己。”我看着他,
一字一句地说,“我活得很好。”“好?”他像是听到了什么荒唐的话,“你管这叫好?
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子!又瘦又憔悴!穿的这是什么地摊货!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确实,是打折时买的,加起来不到两百块。
可我穿着很舒服。“沈言,我过什么样的生活,穿什么样的衣服,都跟你没关系了。
”“上车!”他几乎是吼出来的,“别逼我下去抓你!”我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
心里忽然觉得很累。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我呢?我转身,直接走进了雨里。
雨水瞬间打湿了我的头发和衣服。很冷。冷得刺骨。沈言大概没想到我会这样。他愣了一下,
然后猛地推开车门。“林晚!你疯了!”他追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烫,
像烙铁一样。我用力挣扎。“放开我!”“跟我回去!”我们两个,就在雨里拉扯。
像两只斗红了眼的困兽。一束车灯照了过来。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旁边。车上下来一个人,
撑着一把黑色的伞。是温时安。他走到我身边,把伞举到我的头顶。然后,他看向沈言,
语气温和但坚定。“先生,请你放开她。”第 5 章温时安的声音不大,
但在哗哗的雨声里,却异常清晰。沈言的动作停住了。他眯着眼,
打量着眼前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温时安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外面是浅灰色的风衣。
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平静而温润。他身上有种书卷气,和沈言那种咄咄逼人的气场,
截然不同。“你是谁?”沈言的声音冷得像冰。“我是她的邻居。”温时安说,
同时不动声色地把我往他身后拉了拉。他的手,轻轻扶住了我的肩膀。隔着湿透的衣料,
我能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很稳。“邻居?”沈言冷笑,“邻居管得倒挺宽。
”他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在我俩身上来回扫视。最后,落在我被温时安护着的肩膀上。
他的眼神,瞬间变得阴鸷。他抓着我手腕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
“先生,你弄疼她了。”温时安的眉头皱了起来。“我弄疼她,关你什么事?
”沈言的语气充满了挑衅,“她是我的女人!”我的心,猛地一抽。他的女人?
他凭什么还这么说?我用力甩开他的手,因为太过用力,身体晃了一下。
温时安及时扶住了我。“沈言!”我看着他,几乎是喊出来的,“我再说一遍,
我们已经分手了!我不是你的谁!”我的声音在发抖。是气的,也是冷的。雨越下越大,
我的嘴唇已经开始发紫。沈言的脸色,比这雨夜还要难看。他死死地盯着我,
眼睛里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有愤怒,有不甘,还有一丝……狼狈。“林晚,你跟我回去。
”他放软了语气,几乎是在恳求,“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别在这里跟我闹。
”“我什么都不要。”我说,“我只想你,离我远一点。”温时安一直沉默着,
但他撑着伞的手,始终稳稳地举在我的头顶。他什么都没说,却给了我莫大的支撑。
他对沈言说:“先生,她看起来很不舒服。有什么事,等天晴了再说,好吗?”他的语气,
永远是那么温和,有礼。像一个真正的绅士。沈言的目光,在温时安脸上停了几秒。然后,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充满了嘲讽和不屑。“怎么?找到新靠山了?”他看着我,“林晚,
你的眼光,真是一天比一天差。从我,换成这么一个穷酸医生?”这话,说得太难听了。
我气得浑身发抖。“沈言!你混蛋!”温时安却没什么反应。他只是平静地看着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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