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我把白莲花妹妹宠上天(沈军林淼)免费小说在线阅读_在线阅读免费小说重生七零,我把白莲花妹妹宠上天(沈军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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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来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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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重生七零,我把白莲花妹妹宠上天》是东来紫来的小说。内容精选:主角林淼,沈军在女生生活,年代,重生,爽文,逆袭小说《重生七零,我把白莲花妹妹宠上天》中演绎了一段精彩的故事,由实力作家“东来紫来”创作,本站无广告干扰,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682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09-23 23:38:14。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重生七零,我把白莲花妹妹宠上天

2025-09-24 00:52:35

肺部烧灼的剧痛和冰冷河水灌入喉咙的窒息感,将我生命最后一秒的记忆烙刻得无比清晰。

我死了,在冰冷的七十年代末,死在我丈夫沈军和我亲妹妹林淼的合谋之下。

他们夺走了我的工作名额,卷走了我所有的积蓄,最后,为了一个回城的指标,

把我推入了刺骨的河里。“姐姐,你就安心去吧,我会替你好好孝顺爸妈的。

”林淼在我耳边那句毒蛇般的低语,成了我的墓志铭。猛地,我睁开了眼。刺眼的阳光,

搪瓷脸盆碰撞的清脆声,还有母亲在屋外喊着“吃饭了”的熟悉嗓音……我没死?

我回到了1976年,夏天的那个午后。我看着自己完好无损的、还带着薄茧的年轻双手,

浑身因为巨大的狂喜和憎恨而剧烈颤抖。正在这时,房门被推开,

林淼穿着一身崭新的白裙子,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般飘了进来。

她脸上带着那种我再熟悉不过的、天真无邪的笑容,亲昵地挽住我的胳膊:“姐,

爸妈同意了!你真是太好了,把下乡的名额让给我!你放心,我下去一定会好好锻炼,

绝不辜负你和爸妈的期望!”就是这一天。前世,我就是在这天,因为心疼她,

把厂里唯一一个留城工作的名额给了她,自己选择下乡。从此,我们的人生天翻地覆。

我成了偏远农场的黄脸婆,她则利用我的工作,搭上了厂长的儿子沈军,

一步步将我推入深渊。我盯着她那张写满“纯真”和“感激”的脸,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住。恨意如同海啸,几乎要将我吞没。但这一次,我不恨了。

恨是直接的、愚蠢的、无力的。我深吸一口气,压下所有翻涌的情绪,反手握住她柔嫩的手,

脸上挤出一个比她更真挚、更充满宠溺的笑容:“傻妹妹,跟我客气什么。你想去,

姐姐当然要支持你。不但要支持,还要给你挑个最好的地方,让你好好‘享福’!

”林淼的眼睛亮了,她以为的“最好”,是那种靠近城市的、轻松的国营农场。

而我知道的“最好”,是那个全国闻名的、最偏远、最艰苦,能把钢筋铁骨的男人都累垮的,

红星公社。妹妹,这辈子,姐姐一定把你想要的,都“最好”地捧到你面前。

2办理下乡手续那天,我表现得比谁都积极。我拉着林淼的手,在知青办那张褪色的地图前,

指着最东北角那个小小的红点,语气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淼淼,你看,就是这里,

红星公社!我托人打听过了,这里虽然偏远,但最能锻炼人!听说那里的知青带头人,

年年都是全国的劳动模范。你去那里,绝对前途无量!”知青办的干事是个快退休的老大爷,

他推了推老花镜,有些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旁边一脸懵懂的林淼:“小同志,

红星公社……那地方可不是一般的苦啊,你们想好了?”林淼有些犹豫了,

她扯了扯我的袖子,小声说:“姐,是不是太远了点?我听说李家姐姐去的那个前进农场,

离城里才半天车程……”我心里冷笑,前进农场,那正是前世她哄骗我让我去的地方,

而她自己则留在了城里。我立刻打断她的话,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淼淼,

你怎么能这么想?我们年轻人,现在不吃苦什么时候吃苦?

你忘了你在学校里写的入团申请书了?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难道你想被人看不起,说我们林家的女儿是逃兵吗?”我把话说得大义凛然,

充满了那个年代特有的激情和理想主义。林淼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她最爱面子,

最怕被人戳脊梁骨。几句话下来,她那点小小的疑虑,

就被对“光荣”和“前途”的虚幻想象给彻底覆盖了。她咬了咬牙,挺起小胸脯,

对办事干事说:“叔叔,就这里!我愿意去最艰苦的地方,为祖国建设贡献我的青春!

”老大爷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不再多言,拿起笔,在林淼的名字后面,

重重地写下了“红星公社”四个字。那一刻,我几乎要笑出声来。

我仿佛已经看到了林淼那双娇嫩的手被农活磨出满手血泡,看到她漂亮的白裙子沾满泥泞,

看到她天真的幻想被北大荒的狂风吹得粉碎。别急,我的好妹妹。这只是姐姐送给你的,

第一份开胃小菜。真正的大餐,还在后头呢。3林淼出发的日子定在一个星期后。

这一个星期,我把一个“宠爱妹妹”的好姐姐形象,扮演到了极致。母亲心疼林淼,

偷偷抹了好几次眼泪,想把家里仅有的那点积蓄都塞给她。我拦住了,

义正言辞地对母亲说:“妈,你这是害她!她下去是锻炼的,不是享福的。钱带多了,

会消磨她的意志!”母亲愣住了,父亲在一旁赞许地点点头:“林晚说得对,孩子大了,

该让她自己闯闯了。”我转过头,却在他们看不见的角度,偷偷塞给了林淼二十块钱。

那可是七十年代的二十块钱,一笔巨款。我对她眨眨眼,压低声音:“拿着,姐给的。

别告诉爸妈,到了那边,想吃什么买点什么,别亏待了自己。记住了,钱要花在刀刃上。

”林淼激动得眼圈都红了,紧紧抱住我:“姐,你对我太好了!”我微笑着拍着她的背,

心里却冷得像冰。我知道以她的性格,这二十块钱绝对不会“花在刀刃上”,

而是会让她在到达那个艰苦地方的最初,产生一种“我与众不同”的错觉。这种错觉,

会让她迅速被当地的知青孤立,也会让她在钱花光之后,感受到从云端跌落泥潭的巨大痛苦。

收拾行李的时候,更是我表演的舞台。母亲准备的全是耐脏耐磨的旧衣服,

我却把它们都挑了出来,换上了林淼最喜欢的那些的确良衬衫和碎花裙子。“女孩子,

到哪儿都要漂漂亮的!”我一边叠着裙子,一边说,“到了那边,

你就是咱们公社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让那些乡下人也开开眼!

”林淼被我描绘的景象迷住了,她仿佛已经看到自己穿着漂亮的裙子,

被一群质朴又崇拜她的社员们围在中间,听她讲城里的故事。她完全没想过,

在那个连走路都费劲的泥地里,这些漂亮衣服除了碍事和招摇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我还给她准备了一大包雪花膏、蛤蜊油,甚至还有一小瓶我省下来的花露水。

我把她的行李箱塞得满满当当,全是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真正有用的,

比如厚实的劳动布手套、结实的胶鞋,我一件都没放。送她上火车那天,

她穿着我给她挑的白裙子,在站台上格外显眼。她抱着我,哭得梨花带雨:“姐,

我会想你的。”我替她擦去眼泪,温柔地说:“去了好好干,别怕吃苦。记得常给家里写信,

有什么困难,姐姐帮你。”火车鸣笛,缓缓开动。林淼的脸贴在车窗上,离我越来越远。

我脸上的温柔笑容一直保持到火车彻底消失在视线里,才一寸寸地冷了下来。红星公社,

是吗?希望那里的黑土地,能配得上你这一身白裙子。4一个月后,林淼的第一封信,

如期而至。信纸是那种最粗糙的黄麻纸,上面还带着一股泥土的腥气。信里的字迹歪歪扭扭,

好几处都被晕开的墨点弄得模糊不清,想来是趴在什么不平整的桌面上写的。

我躲在自己房间里,一字一句地读着。信的开头,还带着几分强撑的体面。

她说红星公社的同志们很热情,天空很蓝,空气很好,她已经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了。

典型的报喜不报忧。但字里行间,那种压抑不住的委屈和抱怨,已经渗透了出来。

“……这里的活儿比我想象的要重一些,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下地,手都磨破了。

我带的雪花膏根本没用,

风吹得脸像刀割一样疼……”“……食堂的饭菜都是玉米糊糊和窝窝头,青菜都很少见到。

我上次想去镇上买点饼干,走了三个小时的山路才到,结果回来就被队长批评了,

说我搞特殊化……”“……姐,你给我的钱,我省着花,但也快用完了。

这里的人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特别是那些女知青,

她们好像不喜欢我穿裙子……”我几乎能想象出林淼趴在煤油灯下,

一边哭一边写这封信的样子。那些她曾经引以为傲的美貌和娇气,

在那个只有生存和劳作的地方,成了最扎眼的原罪。我的心情无比舒畅。

我拿出最好的钢笔和信纸,开始给她写回信。我的回信,充满了革命的激情和姐姐的关爱。

“亲爱的妹妹,看到你的信,姐姐既心疼,又为你感到骄傲!你信中提到的困难,

正是组织对你的考验!手磨破了,那是革命的勋章;脸吹op了,那是青春的色彩!

你要把同志们的批评当成前进的动力,把艰苦的环境当成最好的大学!”“至于钱,

姐姐暂时不能再给你寄了。不是不心疼你,而是希望你能学会独立,

真正地从思想上融入集体。你要相信,只要你努力劳动,依靠自己的双手,

一定能赢得同志们的尊重!到那时,你会发现,内心的富足远比物质的享受更让人快乐!

”“还有,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你就是你,是独一无二的。坚持做自己,

用你的真诚和善良,去感化她们。姐姐相信你,一定能做到!”我把信写得慷慨激昂,

冠冕堂皇。每一个字,都在堵死她求助的路,都在把她往那条绝望的路上推得更远。我知道,

这封信寄过去,林淼看完,大概会气得把信纸撕碎。但没关系,她除了接受,别无选择。

因为,这只是开始。一个更大的“惊喜”,我已经在为她悄悄物色了。5接下来的半年,

林淼的信越来越少,内容也越来越绝望。从最初抱怨伙食和劳动强度,

到后来哭诉被人排挤、孤立,信的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想逃离的强烈欲望。终于,

在一封信里,她提到了关键点。“……姐,我不想待在这里了,这里的人都是疯子!

他们管我叫‘大小姐’,什么脏活累活都让我干!前几天队里有个回城探亲的名额,

本来大家都说给我的,结果被另一个女的抢走了,就因为她跟队长关系好!这个鬼地方,

没有背景,根本没有出路!”“……我听说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嫁人。嫁给当地有本事的,

或者嫁给同样是知青、但家里有门路能回城的。姐,你帮帮我,帮我留意一下,

有没有合适的人?只要能离开这里,我什么都愿意!”看到“我什么都愿意”这几个字,

我嘴角的笑意再也抑制不住。鱼儿,终于上钩了。我放下信,从床底下的一个旧木箱里,

翻出了一张已经微微泛黄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年轻男人,五官还算端正,

就是眼神里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懒散和油滑。他叫王二狗,是我前世在乡下时,

邻村一个出了名的懒汉。这个人,可以说是懒出了风格,懒出了水平。别家男人下地干活,

他在家睡大觉;别家女人洗衣做饭,他能把脏衣服堆成山。整天游手好闲,

就靠着一张会哄女人的嘴,骗吃骗喝。前世,他骗了村里一个姑娘,结了婚,结果没过两年,

就把那姑娘折磨得不成人样,最后带着孩子跑了。

林淼不是想找个“有本事”的男人当跳板吗?王二狗,就是我为她精心挑选的“良配”。

我立刻开始行动。我托了以前在乡下认识的一个远房亲戚,去王二狗的村子打听消息。

得到的回馈是,王二狗这两年游手好闲的毛病一点没改,家里穷得叮当响,

父母正愁着给他娶不上媳妇。完美。我合上信,开始构思我的下一步计划。

我要把王二狗这个烂泥坑里的臭虫,包装成一朵遗世独立的“白莲花”,

送到我那同样“白莲花”的妹妹面前。我想看看,当两朵“白莲花”相遇,

会开出怎样恶臭的花朵。6包装王二狗,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只需要利用信息差,

和我对林淼那点虚荣心的精准拿捏。我给林淼写了一封长长的回信。在信里,

我先是痛斥了红星公社那些干部的“不公”,对她的遭遇表示了十二万分的同情,

让她感觉我完全和她站在一边。然后,我话锋一转,开始“不经意”地提起一个人。

“……淼淼,你说的嫁人这条路,虽然无奈,但或许也是个办法。姐姐最近,

还真的听说了一个人。他叫王建国我贴心地把王二狗的名字改了,也是下乡的知青,

就在离你们公社不远的幸福大队。我听人说,他家是首都的,父亲是大学教授,

因为前几年的一些特殊原因,才受了牵连。这个人,非常有才华,会写诗,会拉手风琴,

就是性格有点清高,不屑于和那些俗人打交道,所以在村里人缘不太好,

别人都误会他‘懒’……”我把王二狗的“懒”,美化成了“知识分子的清高”。

把他的“游手好闲”,说成是“不屑于俗务”。

我甚至还编造了他会写诗、会拉手风琴的谎言,

这正中林淼这种追求浪漫和文艺的女孩的下怀。“……最重要的是,我听说,

他家里的问题很快就要解决了,他父亲马上就能官复原职。到时候,他肯定能第一个回城。

你想想,一个有才华、有背景、长得也周正的年轻人,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只是他现在暂时落魄,别人都看不上他。这,或许正是你的机会。”信的最后,

我附上了那张王二狗的照片,并且“贴心”地提醒她:“这件事,你先不要声张。

幸福大队离你们不远,你可以找个周末,自己‘偶然’地过去看看。要是觉得合适,

再想办法接触。记住,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把这封信,连同我精心编织的谎言,

一起寄了出去。我知道,对于在绝望中挣扎的林淼来说,

王建国王二狗这个“落难王子”,就像是救命稻草。

她那被艰苦生活磨得所剩无几的理智,根本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她一定会去的。

她会满怀希望地,去见那个我为她准备的,穿着丝绸外衣的“臭虫”。7果不其然,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林淼激动得语无伦次的回信。“姐!我见到他了!你说的都是真的!

王建国他……他真的和那些粗俗的农民不一样!”信里,

林淼用尽了她所能想到的所有美好词汇来形容她和王二狗的“偶遇”。

她说她借口去镇上赶集,偷偷跑去了幸福大队。她假装问路,恰好就问到了王二狗本人。

她说王二狗当时正坐在一棵大树下“看书”我猜他是在发呆,

穿着一件虽然打了补丁但很干净的白衬衫我托亲戚提前送去的,气质忧郁又迷人。

林淼写道:“他一开口,我就知道他不一样。他没有像村里其他人那样盯着我看,

反而眼神里带着一丝疏离。他跟我谈诗歌,谈理想,他说他相信眼前的苟且只是暂时的,

未来一定充满光明。姐,他和我才是同一种人!”我差点笑出声。王二狗这个文盲,

居然能跟林淼谈诗歌和理想?看来他那张骗女人的嘴,真是天赋异禀。林淼彻底被迷住了。

她信里详细描述了她如何“不小心”掉进了水沟,王二狗又是如何“奋不顾身”地救了她,

还把自己的干净衬衫披在了她身上。这套英雄救美的老掉牙戏码,对涉世未深的林淼来说,

简直是致命的暴击。“姐,我已经认定他了!他说他家里确实很快就能平反,

到时候他第一个就带我回城!我们已经开始通信了,他说他会每天都给我写一首诗!

”看着信纸上那些因为激动而显得格外用力的字迹,我知道,我的计划,

已经成功了百分之九十。接下来,我需要做的,就是再添一把火,让他们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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