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条粉色内裤,毁了我的婚姻英文

那条粉色内裤,毁了我的婚姻英文

作者: 最爱麻辣鸭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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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那条粉色内裤,毁了我的婚姻英文》是最爱麻辣鸭脖的小内容精选:我爸妈从乡下扛着大包小包来看我那我的丈战功赫赫的模范营长邵振演了此生最精彩的一场他特意推掉了重要的军事演习筹备亲自去幼儿园接了女算准时间等在家属院门只为给我爸妈一个最体面的迎当他从我爸手里接过那沾着新鲜泥土的蛇皮袋那张常年冷峻的脸漾开的笑容比八月的太阳还要晃晚饭是他亲手做四菜一荤素搭甚至还记得我妈不吃我爸爱喝两饭桌他陪我爸推杯换盏...

2025-10-31 01:00:12

我爸妈从乡下扛着大包小包来看我那天,我的丈夫,战功赫赫的模范营长邵振邦,

演了此生最精彩的一场戏。他特意推掉了重要的军事演习筹备会,亲自去幼儿园接了女儿,

算准时间等在家属院门口,只为给我爸妈一个最体面的迎接。

当他从我爸手里接过那沾着新鲜泥土的蛇皮袋时,那张常年冷峻的脸上,

漾开的笑容比八月的太阳还要晃眼。晚饭是他亲手做的,四菜一汤,荤素搭配,

甚至还记得我妈不吃姜,我爸爱喝两口。饭桌上,他陪我爸推杯换盏,

聊着乡下的收成和部队的趣闻,给女儿念念的牛奶吹了又吹,还不忘在桌下用温热的大手,

轻轻捏了捏我因操劳而发酸的后腰。我爸妈的眼睛里,全是藏不住的骄傲和欣慰,

仿佛我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刻在功勋章上的荣耀本身。饭后,

他开车将我爸妈送到城里最好的招待所,又把念念哄睡。

等他洗完澡带着一身水汽回到卧室时,直接将我打横抱起,压在了柔软的床上。

他眼底翻涌着我熟悉的欲望,滚烫的吻密密麻麻地落下,咬着我的耳朵,

声音沙哑又诱人:“月华,你真要我的命。”我被他撩拨得浑身发软,正要回应,

眼角的余光,却瞥到了床脚的一个异物——那是一条崭新的,带着蕾丝花边的粉色女士内裤。

那不是我的。我从乡下出来,连“的确良”的衬衫都舍不得多买一件,

怎么会有这种时髦又“不正经”的东西?一瞬间,我浑身的血液,仿佛全冻成了冰。

01邵振邦的吻,还带着几分酒气,滚烫地烙在我的脖颈。“月华,想我了没?

”他声音低沉,大手已经熟练地探入我的衣襟。我僵住了,

身体的每一寸肌肉都在叫嚣着抗拒。那条粉色的内裤,就静静地躺在床脚的阴影里,

像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嘲笑着我刚刚还沉浸在幸福中的愚蠢。那颜色,那款式,

是我在县城百货大楼的橱窗里见过,标价高得吓人,城里最时髦的姑娘才穿得起的东西。

而我,沈月华,一个跟着军人丈夫从乡下搬来随军的农村妇女,衣柜里最大胆的颜色,

也不过是出嫁时我妈给做的那件红棉袄。邵振邦察觉到了我的僵硬,动作一顿,抬起头,

那双在训练场上能让新兵蛋子吓破胆的眼睛,此刻盛满了疑惑:“怎么了?累着了?

”我没有看他,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个粉色的角落,声音干涩得像是被砂纸磨过:“振邦,

咱家……是不是来过别的客人?”他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脸色有那么一秒钟的凝滞。

仅仅是一秒。随即,他若无其事地翻身坐起,伸手将那条内裤捡了起来,

自然地就好像那只是地上的一片纸屑。“哦,这个啊,”他把东西攥在手心,

语气轻松得近乎残忍,“估计是隔壁张嫂过来串门,帮我收拾房间时不小心掉的吧。

她家姑娘最近刚从申城回来,就爱穿这些花里胡哨的。”张嫂?家属院里最热心肠的大姐,

她姑娘我也见过,一个扎着高马尾、朴素大方的女学生。谎言!我的心在急速下坠,

坠入一个不见底的深渊。我认识张嫂的女儿,她和我一样,连件新裙子都舍不得买,

怎么会穿这种东西?邵振邦见我不说话,伸手过来搂我,语气带着哄劝:“好了,别瞎想。

今天爸妈来,你忙了一天,早点休息。”他把我塞进被子里,动作轻柔,体贴得一如既往。

然后,他转身走出卧室,我听到卫生间里传来细微的水声,接着是抽水马桶的声音。我知道,

那条粉色的内-裤,连同我心里最后一丝侥幸,被他一起冲进了下水道。

他自以为处理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道,他转身时,我看到了他攥着那东西的手,

指节因为用力而根根泛白。他在紧张。这个在战场上中弹都面不改色的男人,

在对我撒这个谎的时候,紧张了。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邵振邦很快就回来了,躺在我身边,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似乎已经睡熟。我却一夜无眠。

从嫁给他的那天起,所有人都说我沈月华是祖坟冒了青烟。一个乡下姑娘,

嫁给了前途无量的战斗英雄。邵振邦年轻有为,长得高大英俊,还不嫌弃我没文化,

把我跟女儿接到城里随军,给了我一个家。所有人都羡慕我,连我自己都觉得,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现在,这个幸福的假象,被一条小小的内裤,

撕开了一道血淋淋的口子。第二天一早,邵振邦像往常一样,天不亮就起床晨练。

我破天荒地没有给他准备早饭。我坐在梳妆台前,

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蜡黄、眼圈发黑的女人,感到一阵陌生。梳妆台的抽屉里,

放着我和邵振邦的结婚照。照片上,他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英姿勃发,

我穿着红色的确良衬衫,笑得羞涩又甜蜜。我的手抚上照片里他年轻的脸,指尖却冰凉。

拉开另一个抽屉,里面是我的全部家当。几件换洗的衣服,一个存着我几年津贴的存折。

还有……一把锋利的裁缝剪刀。那是我妈怕我在这边衣裳破了没人补,特意让我带来的。

我拿起那把剪刀,在手里掂了掂,冰冷的金属质感,让我的心也跟着一点点变硬。

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我宁可亲手把它剪碎。02邵振邦晨练回来,看到我坐在桌前没动,

而桌上空空如也,愣了一下。“月华?怎么没做饭?不舒服?”他走过来,

习惯性地想摸我的额头。我侧身躲开了。这是我第一次躲开他的触碰。他的手僵在半空,

眉头皱了起来,那道在训练中留下的浅疤在眉骨上显得格外醒目。这是他的一个标志,

每次他严肃思考或者不悦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去摸那道疤。“到底怎么了?”他的语气里,

已经带上了一丝军官特有的审问味道。我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

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邵营长,我觉得,有些事情,我们得谈谈。

”我用了“邵营长”这个称呼。结婚三年,吵架最凶的时候,我都没这么喊过他。

邵振邦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他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身体坐得笔直,两手放在膝盖上,

是部队里开会时最标准的姿势。“说。”他只吐出一个字,气场强大得让人喘不过气。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颤抖,

把昨晚的问题又问了一遍:“昨天那东西……真的是张嫂家的?”“我昨天已经说过了。

”他看着我,眼神锐利,“月华,我们是夫妻,夫妻之间最重要的是信任。我以为你懂。

”信任?他嘴里说着信任,却用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来搪塞我。“我懂,”我点点头,

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我太懂了。所以我今天早上,特意去了一趟张嫂家。

”邵振邦的瞳孔猛地一缩。“张嫂人好,我跟她说,我家洗衣粉用完了,借一点。

顺便……跟她拉了拉家常。”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问她,

她家姑娘从申城回来,都带了什么时髦东西。张嫂说,她姑娘这次回来,

就给她自己买了双解放鞋,说申城的东西太贵,她省下钱,要给家里买台黑白电视机。

”我看到邵振邦放在膝盖上的手,猛地攥成了拳。“月华!”他的声音陡然拔高,

带着压抑的怒火,“你调查我?”“我不是调查你,”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

大颗大颗地滚下来,“我只是想给我自己求一个真相!邵振邦,你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没有谁!”他几乎是吼出来的,“你能不能不要无理取闹!我为了陪你爸妈,

推了多重要的会议你知道吗?我每天在部队里累死累活,回到家,

不是为了看你这张审贼一样的脸!”他站起来,在家中烦躁地踱步,军靴踩在水泥地上,

发出沉重的闷响,每一下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就为了一条不知道哪来的破布,

你就要给我定罪?沈月华,你的心是什么做的?”他反过来质问我。那一刻,

我忽然觉得无比的荒谬和寒冷。明明是他背叛了婚姻,却把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我的身上。

是我无理取闹,是我不信任他,是我用一张“审贼的脸”伤害了他这个“英雄”。“好,

”我擦干眼泪,从极度的悲伤中反而冷静了下来,“既然你说没有,那我们就当没有。

”我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邵振邦停下脚步,狐疑地看着我。我站起身,

开始若无其事地收拾屋子,整理床铺,把他的军装挂好,

甚至还哼起了他最喜欢听的乡下小调。他站在那里,看了我很久,眼神复杂。最后,

他似乎是松了口气,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肩窝,声音软了下来:“月华,

对不起,我刚刚……态度不好。我是太累了。”“我知道,”我拍了拍他的手,声音轻柔,

“你去上班吧,我把家里收拾好,中午给你送饭过去。”他像是得到了某种赦免,

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大步流星地走了。门关上的那一刻,我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送饭?对,

我是要去送饭。我不仅要送饭,我还要去看看,到底是哪个女人,有那么大的本事,

能让我的战斗英雄,学会了撒谎和伪装。我拉开抽屉,拿出那把裁缝剪刀。然后,

我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里面挂着邵振邦所有的军装。肩章上,那闪闪发亮的星星,

刺痛了我的眼睛。我举起剪刀,对着其中一件他最常穿的军装衬衫的腋下,

小心翼翼地剪开了一道几不可见的口子。03中午,我挎着饭盒,走进了邵振邦所在的营区。

门口的哨兵认识我,笑着跟我打招呼:“嫂子来给营长送饭啊?”我笑着点头,脚步没有停。

这是我第一次,以一种“捉奸”的心态踏入这个我曾经无比向往和崇敬的地方。营区里,

到处都是穿着绿色军装的年轻士兵,他们喊着响亮的口号,在训练场上挥洒汗水。

一切都充满了阳刚和正气的味道。可我只觉得讽刺。在邵振邦的办公室门口,

我听到了里面传出的笑声。是一个女人的笑声,清脆、悦耳,像风铃。我的脚步顿住了,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我没有敲门,而是轻轻推开了一道门缝。办公室里,

邵振邦正坐在他的办公桌后,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女军医,正俯身凑在他身边,

指着桌上的一份文件说着什么。那女军医很年轻,最多二十出头,皮肤白皙,

扎着两条麻花辫,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儿。她的胸前,

别着一个名牌——白薇。多么诗情画意的名字。“营长,你看这个方案,

我觉得这里还可以再优化一下。”白薇的声音很好听。“嗯,你说得有道理。

”邵振邦点点头,目光落在文件上,但他的手,却在桌子下面,轻轻碰了一下白薇的手。

那一下很轻,很快,但足够我看清楚。白薇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却没有躲开。我的血液“嗡”地一下全涌上了头顶。原来是她。卫生队新来的队医,

高干家庭出身,医学院的高材生。我听家属院的嫂子们说起过,说她人漂亮,技术好,

是部队里很多年轻军官的梦中情人。没想到,她梦的是我的丈夫。我攥着饭盒的手,

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我没有冲进去,而是悄无声息地关上了门,转身靠在冰冷的墙壁上,

大口大口地喘气。就在这时,隔壁的门开了,一个抱着一摞文件的文书走了出来,看到我,

热情地打招呼:“哎呀,是沈嫂子啊!来找营长?”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是啊,

给他送点吃的。”“营长正跟白医生在里面谈工作呢。”文书是个快人快语的小伙子,

“要说咱们营,就属白医生跟营长最有共同语言了。两人都是技术尖子,

又是咱们军区的模范搭档,郎才女貌,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一对呢!”说者无心,

听者有意。“郎才女貌”四个字,像四根钢针,狠狠扎进我的心里。“是吗?

”我装作好奇地问,“他们……关系一直这么好?”“可不是嘛!”文书毫无防备,

压低了声音,八卦道,“前两天营里组织家属联谊,白医生还给营长送了份礼物呢,

用个粉色的手帕包着,神神秘秘的,也不知道是啥好东西。”粉色的……手帕?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瞬间将所有线索串联了起来。不是什么张嫂的女儿,

也不是什么手帕。那分明就是一条内裤!那个叫白薇的女人,竟然把这种私密的物件,

当成礼物送给我的丈夫!而我的丈夫,不仅收了,还堂而皇之地带回了家!

如果不是我爸妈突然到来,打乱了他的计划,这条内-裤的下一站在哪里?是我的衣柜,

还是垃圾桶?不,都不是。它只会在那个女人的挑衅和我的无知中,

成为他们之间一个不可告人的、刺激的秘密。一股恶心和愤怒,让我几欲作呕。

我没有再停留,转身就走。“哎,嫂子,饭不送啦?”文书在后面喊。我头也没回。这顿饭,

他不配吃。回到家,我把我带来的那把裁缝剪刀,磨得锃亮。我坐在桌前,

开始给我远在乡下的哥哥写信。“哥,我想离婚。”只写了这六个字,我的眼泪就糊了满纸。

我沈月华,当初不顾全村人的反对,铁了心要嫁给这个一穷二白的兵。我看中的,

不是他的未来,而是他这个人。我以为他正直、可靠,能给我一辈子的安稳。可我错了。

男人会变,英雄,也不例外。信写好,塞进信封。我还没想好怎么把这件事告诉我爸妈,

他们还沉浸在女婿是“人中龙”的喜悦里,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打碎他们的梦。我需要证据。

不是一条被冲进下水道的内裤,也不是文书一句无心的话。我需要让邵振邦和那个白薇,

在我面前,亲口承认的证据。我擦干眼泪,开始翻箱倒柜。终于,

在邵振Bon的一个旧皮箱底层,我翻出了一样东西。一个巴掌大的,黑色的,

带两个转盘的……小型录音机。这是他以前在侦察连时用的缴获品,早就淘汰了,

因为舍不得扔,就一直压在箱底。我不知道它还能不能用,但这是我目前唯一的希望。

我把录音机揣进兜里,就像揣着一颗炸弹。邵振邦,白薇,你们的戏,该落幕了。

04邵振邦晚上回来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中午为什么没送饭?”他一进门就质问我。

“念念不舒服,我带她去卫生所了。”我平静地回答。这是我早就想好的借口。

“去卫生所了?”他皱眉,“哪个医生看的?”“就是那个……新来的白医生。”我一边说,

一边观察着他的表情。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下意识地摸了摸眉骨上的疤:“她怎么说?

”“说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着凉。开了点药。”我把从卫生所拿的甘草片放到桌上。

他“嗯”了一声,没再追问,似乎是信了。我知道,他不是信我,而是信白薇。

只要我跟白薇见了面,他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因为在他看来,我这个农村妇女,

跟白薇高材生的世界,隔着十万八千里。他太自负了。这也恰恰是我的机会。接下来的几天,

我表现得像个完美的贤妻良母。我按时给他做饭、洗衣,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对他嘘寒问暖,甚至主动在床上迎合他。邵振邦显然很满意我的“转变”,

他以为那场风波已经过去,我又变回了那个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的沈月华。

他对我的防备,渐渐松懈了。这天,是周六,部队休息。邵振邦一早就被一个电话叫走了,

说是团里有急事。我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我抱着女儿念念,

在屋里等。等到将近中午的时候,我拿出那个老式录音机,按下了录音键,

然后把它小心地藏在了客厅沙发靠垫的夹缝里。做完这一切,我拨通了卫生队的电话。

“你好,我找白薇医生。”电话那头传来白薇清脆的声音:“我是白薇,请问你是哪位?

”“白医生,你好,我是邵振邦营长的爱人,沈月华。

”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而恳切,“是这样的,我今天炖了只老母鸡,

想请你中午过来一起吃个饭,谢谢你上次给念念看病。”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我能想象到她此刻的惊讶和心虚。“嫂子,你太客气了,那都是我应该做的。”“应该的,

应该的。白医生你是文化人,又是从大城市来的,

我们家振邦多亏了你这个好搭档在工作上帮助他。我一个农村妇女,也帮不上他什么,

只能在生活上多照顾他。你一定要来啊,不然就是看不起我这个嫂子了。

”我把姿态放得很低,一番话说得滴水不漏。她如果拒绝,反而显得心虚。果然,

犹豫了片刻后,白薇答应了。“那……好吧,谢谢嫂子,我马上就过去。”挂了电话,

我看着桌上那锅香气四溢的鸡汤,眼神冰冷。鸿门宴,就快开席了。05白薇来的时候,

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衬得她整个人清丽脱俗,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她手里提着一网兜水果,站在门口,笑得有些拘谨:“嫂子,我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我热情地把她迎进门,接过水果,“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太见外了。

”我把她让到饭桌前坐下,给她盛了一大碗鸡汤:“白医生,快尝尝我的手艺,

乡下自己家养的鸡,城里可买不到。”白薇端起碗,小口地喝着汤,

眼神却在不着痕迹地打量着我们这个小家。这是一个典型的军属房,水泥地,白灰墙,

除了几件最基本的家具,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她的目光里,有一闪而过的,不易察觉的嫌弃。

我知道,她看不起这里,也看不起我。“嫂子,你家真干净。”她客套地夸奖。

“干净有什么用,还是太小了。”我叹了口气,顺着她的话往下说,“不像白医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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