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住陆公馆的房,穿陆公馆的布,光是上个月先生给你买的绸缎价值数万了,你倒跟先生算这笔账,也太不识抬举了吧?”
不愧是上海滩的名角,苏伶春扬起下巴,鬓边的珍珠流苏晃得人眼睛疼。
与她相比,我身上这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旗袍,活像个在码头扛活的粗使婆子。
没人知道,我这个陆太太的名头,不过是陆霆州挂在公馆门口的幌子。
陆霆州早就吞并了我家所有财产,禁止我与外界交流,让我沦为空有其名的金丝雀。
“穷酸样!”
陆霆州的皮鞋在我脚边碾过,随手扔来一张卡片。
边缘划过我手背的烫伤,疼得我指尖一颤。
“先生说了,为了罚你怠慢新姨太,买t的路必须你自己走,不准叫黄包车。”
“要是敢偷懒,就把你那支陪嫁的玉簪子当了抵罪!”
被佣人推搡着赶出陆公馆的那一刻,我不自觉蜷紧了身子。
死死咬着嘴唇,才没让眼泪掉下来。
深夜的上海滩向来不平静,陆公馆又在偏僻的位置,走路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如果不是陆霆州,上海滩的这些纷扰本来和我毫无关联。
当年陆霆州还不是商会会长,只是个跑码头的穷小子。
我在戏班唱戏,他总蹲在后台,攥着半个干硬的馒头等我。
“等我发了财,就给你包下整个霞飞路的胭脂铺。”
后来他真的发了财,却反手吞并了沈家的戏班,把我锁进陆公馆,眼睁睁看着他把别的女人搂在怀里。
一周年那次,我仍然希望他回心转意,特意去城隍庙求了平安符,想给他个惊喜。
可推开家门时,却看见满地的血。
沈家的人全都被杀了,连我爸妈也不例外。
而陆霆州拿着枪站在正中央,满眼都是戾气。
“沈若雁,你永远都别想逃走……”他最后对我说的话像恶魔的诅咒一般萦绕在我耳边,使我每个夜晚都从噩梦中惊醒。
我竟然忘了,像陆霆州这样白手起家闯出来的硬茬,哪里懂什么情爱?
他更享受的是掌控与臣服。
即使戴上斯文的面具,也无法掩饰骨子里喜爱杀戮的本性。
我们这种不伦不类的关系,早就该结束了……雨越下越大,我赤着脚走了三站地才到商店,指尖冻得发僵。
等我拖着灌了铅的腿回到陆公馆,天已经亮了,陆霆州正陪着苏伶春用早茶。
我站在门口,浑身湿透。
佣人接过我手里的袋子,看都没看就扔在角落。
我知道,陆霆州让我跑这趟腿,从来不是为了t,不过是想看看我像条狗一样被使唤的模样。
“姐姐怎么去了这么久?”
苏伶春抚着小腹笑得眉眼弯弯。
“昨儿个先生疼我,折腾到后半夜呢,说不定啊,这肚子里已经有了陆家的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