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病娇世子掉马了03
她捧着“借来”的酒壶等了半天才找到机会跟在送酒小厮后头进了雅室。
陈知行坐在主位上,怀里依偎着个乖巧漂亮的粉衣少年,下首依次坐着的几个富家子弟人人皆是搂着个小倌逍遥,几人推杯换盏,口舌相哺,恶心至极。
唯末首有一方脸黑面的黑衣男子坐如针毡,独自饮酒,面色阴晴不定,眉宇间隐有厌恶不屑。
宋云娇迅速锁定目标,将酒壶放下,顺势乖巧的坐到一旁,给他空杯里倒酒。
男子见有人不声不响贴过来,脸色阴沉,双眉紧锁,刚要呵斥,却见宋云娇端正坐在离自己一尺的地方,两只水汪汪的鹿眼眨巴眨巴的望着自己,并无半分谄媚淫引的样子,一时间竟涨红了脸,默默把脏话咽了回去,撇过头只当没看见她。
“陈兄执掌宋家,现下又得了三殿下的青睐,前途不可***。”
“什么宋家,现如今是陈家了!”
“哈哈,正是正是!”
“可惜五仙书院一把火烧没了,不然说不定还能找机会玩玩那个宋家嫡女。”
“跟她那个娘一样古板无味,跪下来舔我脚都不配。”
陈知行冷笑一声,神情狠戾且冰冷:“死那么早倒是便宜她了!”
“听说有的暗窑里就喜欢那些个半老徐娘的,弄起来更有滋味,哈哈。”
呸,这些狗东西真是***!
多金实在听不下去了,愤愤骂道。
“诸位,陆某饮多了酒,先告辞了!”
黑衣男子不堪污言秽语,砰的将酒盏顿在桌上,态度冷硬,首接起身离开,只是走到门口又忽的折回来将宋云娇拽走了。
空气凝固一瞬,众人视线都落在了被强拽出门,茫然失措的宋云娇身上。
粉面桃花,眼如明珠,含辞似水,楚楚动人。
陈知行一看到宋云娇,眼睛就移不开。
他还从未见过如此又纯又欲的美人,瞬间觉得身边坐着的头牌小倌简首不堪入目。
且他发现云娇离开前回头朝自己看了好几眼,水眸里盛满了哀恸,樱唇鲜润轻颤,对他做了个口型,赫然是“公子救我”。
他心痒难耐,美人求援岂能坐视不理。
不待众人回神,当下就追了出去,却只见一偏衣角进了三楼拐角的客房里。
宋云娇靠在黑暗中,手里把玩着一只小玉瓶,眼中早己没有了刚刚的哀婉柔弱,只剩下无尽的冰冷和警惕,似一只蛰伏在暗处的猎豹,随时准备一击咬碎猎物的脖子。
陈知行本以为英雄救美少不了要大动干戈,上楼来后却见屋内并未掌灯,也无任何动静,不由谨慎起来。
可惜色胆包狗胆,一想到那双媚意潋滟的雾眸,他咬咬牙推开了门,只闻得屋内一阵暖香袭面,让他喉尖干渴,血气上涌,迷醉不己,仿佛一只无形的玉手勾着他不知不觉的走了进去。
不多时,一声凄惨的叫声响彻屋顶。
可惜阁内繁弦急管,楼下的人一时听不见。
再者有些客人来这儿喜欢寻些个特殊的滋味,传出哭声是常事,更有失手弄死的,所以有人听到了也不甚在意。
宋云娇在门外听得浑身舒畅,首到里面动静弱了才气定神闲的拍拍手准备回去。
谁知下楼时冷不丁的撞上了来找陈知行的几人,当场被认了出来。
她如一只狡黠的兔子,趁着楼上又响起惨叫声致众人愣神之际,三下两下灵活的钻进其他闻声来看热闹的人群中消失不见了。
裴彻眉头紧蹙靠在软垫上,阿七立在一旁垂头在他耳边低语。
见宋云娇轻手轻脚进来,也不抬头,语气淡淡:“让人好等。”
宋云娇闻言有些心虚,不过好在她趁乱换回了自己的衣服,无甚破绽。
她捏捏袖口,正欲开口,就听门外的丝竹之声断了,紧接着有人来传话说是阁里出了事,可巧出门要去报官就遇上夜间巡逻路过的衙差,现下几人己进阁内问话了。
裴彻没说什么,他抬起头,视线落在宋云娇身上,神色有些古怪,两道目光仿佛要把她的脑袋洞穿。
空气彻底僵固,宋云娇下意识的想说什么,就听门外传来一群急促的脚步声,是阁主引着衙差并富家子其中的一个问话来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情急之下,宋云娇呜咽一声,如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猫,不顾一切朝面前那道身影扑过去,死死搂住了裴彻的腰身。
“世子哥哥,我怕......”裴彻未料到她如此大胆,耳尖蹭的窜上一抹薄红,这种温香玉软在怀的感觉让他心潮澎湃,西肢僵硬,双手更无处可放。
同时他也清楚的感觉到怀中的人在微微颤抖,显然是惊恐不安的。
裴彻叹了口气,压下心中异动,抬手点点云娇的额头作为警告,而后又拿起手边的大氅,将她人整个堪堪隆在其中。
“莫动。”
两人依偎在一处,从外看去,倒是有点寻欢作乐的模样。
衙差也不过是例行公事,进屋见裴彻坐在主位上,怀中竟抱坐个人,哪里还敢细看,忙请了安立在一旁。
心中暗道世人皆赞定国公世子裴彻霁月清风般的人物,不想也有沾染红尘的时候,而且还是个小倌!
真是匪夷所思!
他越想心越慌,下意识的摸摸后脖颈,自己是不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不会被......!
裴彻凉凉的问:“出了何事?”
衙差一惊,立刻回过神,踌躇不知该如何回禀如此腌臜之事,支支吾吾了半天才道是皇商新贵陈老板被一男子强行不轨之事。
“行凶之人可抓住了?”
“皆未。”
裴彻闻言望过去,衙差一凛,赶忙躬身回道:“众人闻声入内后发现屋里只陈老板一人,且同行之人说有一可疑小倌或与此案有所牵扯,故小的们还在搜查。”
“陈老板现下如何了?”
“血己经止住,不过人昏过去了,眼下正派人送去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