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选吃肉的狼,谁又愿做吃屎的狗呢?我倒不是为了洗白什么,
只是想记录下自己的故事。1“军爷,您的馄饨来了。
”老王放下碗后习惯性地在围裙上拍了拍本就洁净的双手,
满脸堆笑着从怀中掏出了一沓由旧报纸包裹整齐的满圆。“这是本月的例钱。
”他佝偻着枯瘦的身子,恭敬地将纸包放在了桌旁。一对粗大又白净光滑的手掌,
搭配着布满沟壑的黝黑脸颊,显得异常突兀。难怪时常有人笑话他当年娶的不是婆娘,
而是面粉团子。这不,稍有些力气,全使在揉面的功夫上了。我点了点头,
从鼻腔里发出“嗯”的一声,便当是回应了。随手将纸包收入口袋,这玩意儿我都懒得清点,
反正肯定不会多,也绝对不会少。看着眼前这碗分量明显多于旁人的馄饨,
我的心情明显的放松了不少。毕竟,这是我少有的,能好好吃东西,
而不怕被“加料”的地方了。若是换了别处,良心点的吐口口水,胆子大些的,
鼻涕浓痰之流也是屡见不鲜了。无所谓了,只要他们吐完后记得搅拌均匀,
不让我能轻易发现便好。之所以能如此放心,原因很简单,我救过他,同时也救过他女儿。
那丫头名叫翠花,王翠花,名字很土,也很常见。寻常百姓家的,有这么个共识,
名字不能起得太俊,不然不好养活。所以翠花也挺好听的,不是么?翠花长得很敦实,
圆圆的脸蛋,白皙的皮肤,活脱脱像个大白面馒头。她性格开朗,待人接物落落大方,
丝毫不显寻常女子般柔弱。干活更是一等一的好手,
搬动重物时手臂上那高高隆起的肱二头肌,饱满健壮,仿佛再用力些便能将衣袖涨破。
她的声音洪亮有力中气十足,招揽客人时的吆喝声哪怕是隔着半条街都能听得清楚。哦,
对了。还有那双铜铃般炯炯有神的乌黑眸子,说话时一眨一眨的,
配合上常挂嘴边的爽朗笑颜,美极了。这是我有生以来接触过最甜美的东西,
仿佛比那加了白砂糖的开水还甜,甜滋滋的,径直甜到了心里,甜到心儿都要融化了。
就这么一个十里八乡有名的俏娘们,若是谁能娶到,怕不是祖坟喷了火才有的福气。至于我?
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土黄色军装,还是算了吧。山鸡怎能配凤凰呢?2至于我救她的故事,
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很老套,也很狗血。无非就是在某个夏天的晚上,
几个码头上的苦力喝多了酒,到处溜达想找点东西填填肚子醒酒的时候,
正好逛到了她家摊位。当时夜已经深了,到了打烊的时辰,家伙什也都收上了板车。
不过老王是个老实人,在几个大男人的恳求下,便重燃了炉子,
让翠花卸下套桌椅摆放整齐招呼客人。醉汉们自知理亏,又是干力气活的,
见翠花一个女孩子去搬桌椅便起了帮忙的心思。可未等他们动手,
只见翠花已单手将数十斤重的木桌拎起,反手便熟练地摆放完毕,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赏心悦目,利落非常。这一幕惊呆了正欲帮忙的众人。
“妹子好生雄壮!”翠花本就不是那些娇滴滴的庸脂俗粉,见众人称赞也不怯场,
坦然地接受了夸赞。“我家翠花可是有着一膀子好力气的咧,丝毫不比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差。
”老王见自家闺女给他长了脸,也忍不住附和着。几个醉汉本就是做苦力的,
再加上又喝了酒,哪能听得了老王这玩笑话。见状便借着酒劲,
摆开了架势想请翠花以掰手腕的方式较量较量。在这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的年代,
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可没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般讲究。在征得老王同意后,
翠花便欣然接受了邀请。“啪。”“啪!”“嘭!”随着几声手背与桌面接触的闷响,
醉汉们有一个算一个,均被翠花干净利落地拿下了。几个大老爷们面面相觑,
虽说酒后难免力量上会受到些影响,可输得如此彻底的情况,还是让他们受到了深深的震撼。
一时间,几人看向翠花的目光,不由得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几人明面上是苦力,
可这年头想在码头上干活不受欺负的,唯有加入漕帮一条路子。
所以平日里打架斗殴、敲诈勒索之类的事情也是熟门熟路的。眼下见翠花如此绝色,
心中顿时起了歹念。“这等美人,若是绑回去献给当家的,定能记哥几个一件大功!
”翠花毕竟是个女孩子,虽有着一身力气,可身手和这些打惯了架的地痞流氓还是比不了的。
即便老王也拼了命地反抗,可四拳难敌十手,猛虎架不住群狼,没多久的功夫,
两人便败下了阵来。所幸正义虽说总爱迟到,但往往不会缺席。这不,
远远听到了动静的我和老赵匆匆赶来,正好瞧见了眼前一幕。今晚正好是我俩巡夜,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英雄救美的机会就这么主动送上门了。抬枪、拉栓、瞄准,
动作一气呵成,我和老赵同时熟练地将枪口对准了众人。枪法准不准倒是其次,
但这套操作姿势一定要帅,速度一定要快才行。毕竟子弹那玩意儿一个月也分不到几发,
但吓唬人的看家本领,可是每天都要演上几次。子弹上膛的声音仿佛是有魔力一般,
未等我们开口呵斥,包括老王父女在内的众人均第一时间双手抱头蹲在了地上。开玩笑,
这年头出来混你不认识谁都没关系,
但三八大盖 6.5 毫米子弹上膛的声音却是一定要铭记于心的。因为在皇军,呃,
在鬼子的指挥下,我们是真敢对老百姓开枪的。“你们几个干什么的?”老赵率先开口问道。
此时的苦力们哪还有喝醉的样子,本因酒精上头而红润的面庞早已吓得惨白。“赵哥?哦,
那没事了,兄弟们都起来见过赵哥。”领头的汉子好像是认出了老赵,
一改之前畏畏缩缩的模样,顶着黑洞洞的枪口竟敢站起身子主动向我们走来。
看老赵与其交谈的样子,二人似乎没有太多的交情,因只是见过几面,点头之交的关系。
只不过他俩关系一般不要紧,他自有和老赵熟的朋友——银元。
记得曾有一位名人说过“当金钱站起来说话时,连真理都要沉默。”于是,
在钞能力的撮合下,老赵放下了手中的“真理”,
二人的关系被迅速拉近了……老赵看着手中被塞入的一袋大洋,满意地朝我点了点头。
这年头和谁过不去都行,但千万别和钱过不去,何况是大洋呢。
不同于平日领饷时拿到的满圆,那玩意儿是日本人来了后发行的,含银量相对较低。
同样以一块钱为例,满圆的含银量只有大洋的六成。所以虽说上头下了命令,
满圆和大洋的比例是一换一,可哪怕是个傻子,都能知道哪个值钱。看那钱袋的大小,
估摸着够我俩一个月的饷钱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管闲事不如拿银子的原则。
既然几人这么识趣,那我俩也嘚上道不是?枪挂好,既然此处没有什么异常,
那为了满洲国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我们理应大步向下一个巡区走去。至于那几个苦力,
自然是继续完成他们未完成的事业了。事情本该到此终了,大家各自接受命运的安排才是。
可好死不死的,有个汉子多余的朝已经蹲在地上认命的老王来了一脚,这一脚势大力沉,
踢了个结实,踢得老王忍不住哀嚎了起来。这声音,怎么越听越熟悉了?
这时候我也顾不得省那点儿电池了,连忙摘下腰间的手电筒向正躺在地上抽搐的男人照去。
大晚上黑灯瞎火的,整条街就靠少有的几个路灯和小摊上的两盏油灯照明,
离得稍远些便只能看到个朦胧的身影。直到这一刻,
凭着手电提供的光亮我才勉强认出了老王。他的模样惨极了,蜷缩在地上双手抱着肚子,
乌黑的眼眶下双眼紧闭,额头青筋暴起,嘴里胡乱地喘着粗气,
猩红的血液夹杂着汗水不停地在鼻子与嘴角流淌着。见状我只觉得一阵气血直冲脑门,
心中陡然升起强烈的怒意。“老王!”我忍不住怒吼着向他跑去。应是听出了我的声音,
老王奋力睁开被打肿的双眼,混合着泪水与汗水的眼睛中似乎升起了一丝希冀。
也许是气急了,他张了张嘴好似想要说些什么,却因牙齿不停的颤抖导致说不出完整的话语。
我刚要俯身将他扶起,只见他猛地伸出右手,指向了不远的一旁。我的心顿时沉了下来,
顺着他的指尖望去,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被两个壮汉按在地上,双手反背着,
正在被一圈一圈地绑着麻绳。虽然看不到脸皮,但从那敦实的身材和老王的表情中不难看出,
那是翠花,我的女神——王翠花。“轰”的一声,我的脑子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般。
“放开那个女孩!”我近乎癫狂地呐喊着向翠花冲去。
两个手拿麻绳的汉子似乎是被我这股气势吓傻了一般,呆愣愣地立在原地,
手中的动作也凝固了。我冲上去,先是飞起一脚踹开一个汉子,紧接着反手一个枪托,
狠狠地磕在了另一人的脑门上,瞬时间鲜血四溅。我想,这或许就是肾上腺素的威力吧。
就我这老胳膊老腿的,日常训练量连小学生的体操都比不过,
这一刻却能犹如神助般威武异常。正当我再次拉响枪栓,想要毙了这两个王八蛋的时候,
反应过来的老赵连忙上前把我按下。“不至于不至于,兄弟不要冲动。
”老赵边安抚着我边说道。
或许是刚才的一套动作已经把我心中的怒火宣泄出了大半的缘故吧,在老赵的介入下,
我很快冷静了下来。这时剩下的几人才敢跑过来将那被我在头上开了瓢的倒霉鬼扶起,
领头的汉子瞄了一眼老赵放钱袋子的口袋后开口说道:“赵哥,这,这有些不合规矩。
”确实,按道上的规矩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我们既然收了他们孝敬的银元,
就不该多管闲事才是。只是,老王的事并不是闲事。何况,我们又不是道上的人,
我们只是日本人养的狗罢了。看着眼前唯唯诺诺的几人,
我深吸一口气后说道:“把你们身上剩下的钱都掏出来,给他们父女做汤药费,这事就算了。
”汉子们看了看黑着脸闭口不言的老赵,又看了看我手中的家伙事,
默默地将各自身上剩下的钱放在地上后,相互搀扶着转身离开了。老赵叹了口气,
摆了摆手后一脸无奈地看着我说道:“这下好了,这是彻底把漕帮给得罪了。
”我看出了他眼里的担忧,没办法,那是老王,当然,还有翠花。趁着几个苦力还没走远,
我朝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喊道:“你们几个给爷听好了,这摊子是爷罩着的,
若是让我知道你们再来搞事,那下次就不是吃枪托那么简单了。
”说罢便摆出了一副和老赵刚才一样的姿势,对着他摆了摆手。反正该得罪的都已经得罪了,
不如再加把火吧。我没和老王嘘寒问暖的,他的衰样被看到无所谓,但翠花小姑娘家家的,
总是要些脸面的。只是伸手向老赵要来苦力们孝敬的那袋大洋,
从中分出一半塞回了他的手里。然后蹲下身子,将地上的汤药费全部捡回了袋中,
随手丢到了老王的摊位上。“老赵啊,我刚才以为你会卖我呢。”“你特么的还有脸说?
得罪那几个二流子不要紧,可人家身后是漕帮啊,这事你也敢惹。”我笑笑没有回话,
因为老赵不知道的是,在今晚我救老王之前,他也曾救过我。
两年半前我刚来城里讨生活的时候,身上的盘缠被扒手给摸了去了,
连带着写有要投奔亲戚地址的纸条也被顺走了。那时候饿了好几天了,
期间也曾拉下脸来向路人和酒楼要过几次吃食,可在这大多人连自己都吃不饱的年代,
这种事自然是以碰壁为结局的。正当我像条没家的野狗般在城里四处游荡,
万念俱灰想要一死了之的时候,老王出现了,他端着小半碗馄饨放在我的面前,
轻声说道:“慢点吃,看你的样子饿挺久了吧?这时候一次不能吃多了,
容易出事……”3明哥是我们村最聪明、学东西最快的人,哪怕是那晦涩难懂的鬼子话,
他学着也是轻松愉快。正因如此,他凭借一口流利的日语,混上了翻译这个吃香的职位,
成为了我们村最有出息的人。他是我的发小,比我虚长两岁。
也不知道他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身上有着一股远超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圆滑与世故。
就拿我刚成为伪军时发生的故事来说吧,当时我心中颇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
想要第一时间把这大好的消息跟朋友们分享。哦,这里特指老王,
毕竟作为一个刚从山沟沟里出来讨生活的乡下人,我在城里并没有别的朋友。当然,
严格意义上说老王并不是我的朋友。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个随手泼洒的善举罢了,
或许他早就忘记了我的模样。只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一饭之恩许是活命之情。
不论他还记不记得我,至少他的容貌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了。
可正当我把与老王相认的想法和明哥说出的那一刻,他却狠狠地在我的头上泼了一盆冷水。
“像我们这种人厌狗嫌的角色,最好还是不要去过分打扰人家吧。”明哥看着一脸茫然的我,
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他若是和我们扯上点关系,背地里也不知会被街坊四邻怎么编排呢。
”“听我的吧,若是遇上了,多给些关照便可,莫要扰了别人清静。
”当时初出茅庐的我对明哥的教导还是充满困惑的,可我知道明哥不会害我,
所以老实听他的准没错。现在?懂了。后来跟着老兵油子们混了段日子,
军衔也变成了二等兵,算是出了师。借着明哥的关系,
我第一时间打报告将巡逻的管区调到了老王所在的西街。那地方商贩不多,
因此我换区的过程也算得上顺利。要知道,干我们这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