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豪门女大佬
林建军一边走,一边给林默介绍:“前面那栋是顾董的主宅,顾董人很好,就是性子急;旁边那栋是老夫人住的,老夫人喜欢养花,尤其是桂花,秋天的时候满院子都是香味;还有那边,是顾小姐顾晚晴的房子,她刚从国外回来,性子活泼,你要是见到她,记得喊一声‘顾小姐’……”林默跟在父亲身边,认真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
他看着父亲熟悉的侧脸,看着父亲走路时微微挺首的腰杆,心里满是庆幸——幸好,他回来了;幸好,他还有机会陪着父亲。
走到花园深处时,一阵清脆的笑声传来。
林默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正蹲在花坛边逗一只白色的贵宾犬。
女孩的头发松松地挽在脑后,阳光洒在她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边。
“那就是顾小姐,顾晚晴。”
林建军低声说,“她小时候总喜欢跟在我***后面,喊我‘建军叔’,你要是遇到她,别拘谨。”
林默看着顾晚晴的背影,心里微微一动。
前世的他,从来没跟这位顾家千金有过交集,只听说她后来接手了顾氏集团,成为了江城有名的女强人。
可现在,他看着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忽然觉得,这样的豪门千金,好像也没那么遥远。
顾晚晴似乎察觉到了他们的目光,转过身来。
当她看到林默时,愣了一下,随即笑着挥了挥手:“建军叔,这是您儿子吗?”
“对,这是我儿子林默,以后跟我一起当保安。”
林建军笑着说。
顾晚晴走到林默面前,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嘴角勾起一抹俏皮的笑:“林默?
我记得你,你小时候还跟我抢过糖葫芦呢!
没想到现在长这么高了,还成了保安,真有意思。”
林默愣了一下,他对小时候的事没什么印象了,可看着顾晚晴明媚的笑脸,他还是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顾小姐,好久不见。”
“什么顾小姐啊,叫我晚晴就行。”
顾晚晴摆了摆手,又指了指脚边的贵宾犬,“这是雪球,老夫人的宝贝,你以后巡逻的时候,可得多帮我看着点它,别让它乱跑。”
“好,没问题。”
林默点点头。
夕阳西下时,林默跟着父亲回到了岗亭。
老王凑过来,笑着说:“小默,不错啊,第一天就跟顾小姐搭上话了。
咱们这儿的人都说,顾小姐是江城第一美人,多少豪门公子想追都追不上呢。”
林默笑了笑,没说话。
他看着窗外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心里一片平静。
前世的他,总想着往上爬,想成为人上人,可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这一世,他只想当一个普通的保安,陪着父亲,守着这份安稳,至于其他的,顺其自然就好。
晚上值夜班时,林建军泡了两杯茶,递给林默一杯:“小默,是不是觉得当保安委屈你了?”
林默接过茶杯,摇了摇头:“不委屈,爸。
能跟您在一起,做什么都不委屈。”
林建军看着儿子,眼里满是欣慰:“好,只要你想通了就好。
爹没什么大本事,不能给你大富大贵,但爸能保证,跟着爸,日子肯定安稳。”
林默看着父亲鬓角的白发,心里暖暖的。
他喝了口热茶,抬头看向窗外的星空——前世的遗憾,这一世,他会一点点弥补;前世的痛苦,这一世,他再也不会经历。
这一晚,林默睡得很安稳。
他梦见父亲笑着给他夹菜,梦见自己陪着父亲在院子里浇花,梦见雪球在他们脚边欢快地跑着……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
第二天一早,林默穿上保安服,正式上岗。
他站在云顶公馆的门口,腰杆挺得笔首,像父亲一样,认真地看着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温暖而明亮——他知道,他的新生,从这里开始了。
正式上岗的第一天,林默就迎来了第一个“任务”——帮老夫人找贵宾犬雪球。
清晨六点半,他刚帮夜班同事老王交接完岗亭里的台账,对讲机里就传来了队长老张急促的声音:“林默,赶紧到主宅门口来,老夫人的贵宾犬‘雪球’跑花园里不见了,你带上巡逻棍去找找,千万别让它钻到冬青丛里,那里面有施工剩下的铁丝,别伤着它。”
“收到!”
林默应了一声,刚把黑色保安帽的帽檐往下压了压,就看见不远处的林荫道上,父亲林建军正弯腰给花坛浇水。
灰色的中山装穿在父亲身上,显得格外精神,这是前世的他从未仔细留意过的细节。
“找雪球呢?”
林建军看见他,手里的浇花壶没停,目光却扫过他腰间的巡逻棍,语气带着叮嘱,“轻点走,别惊着它。
老夫人这几天血压高,要是知道狗丢了,又该睡不着了。”
“知道了爸。”
林默点点头,心里一阵暖流。
前世的他,总觉得父亲的叮嘱是唠叨,可现在听着,却觉得无比踏实。
他刚要往花园深处走,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
抬头一看,是顾晚晴。
她今天穿了条鹅黄色的连衣裙,头发扎成了一个清爽的马尾,脸上没化妆,却比前世他在财经杂志上看到的模样,多了几分鲜活的灵气。
“林默,你看见雪球了吗?”
顾晚晴跑到他面前,眉头皱得紧紧的,手里还攥着个手机,“我奶奶刚才打电话说它不见了,急得声音都颤了,要是雪球出点事,我奶奶肯定得上火。”
林默看着她焦急的样子,想起前世听说的“顾氏千金雷厉风行”,再看看眼前这个为了一条狗慌了神的女孩,忍不住觉得有些可爱。
“正在找,应该就在花园里,我刚听老张说,可能跑到冬青丛那边了。”
他指了指前面的方向,“你在这边等着吧,冬青丛里有铁丝,别划伤你。”
“不行!”
顾晚晴却摇了摇头,伸手就攥住了他的胳膊,“雪球是我昨天带出来玩的,丢了我也有责任,我得跟你一起找。”
指尖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保安服传过来,林默的心里莫名地跳快了两拍。
他愣了一下,看着顾晚晴认真的眼神,没再拒绝:“那你跟在我后面,别乱跑。”
两人沿着花园的小径往前走,清晨的阳光洒在树叶上,露珠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顾晚晴一边走,一边小声念叨:“雪球平时可乖了,今天怎么突然乱跑了?
不会是被什么东西吓跑了吧?”
林默听着她的话,忍不住开口:“应该不会,这花园里都是熟人,它胆子挺肥的,上次我还看见它追着蝴蝶跑了半条路。”
“你还见过它追蝴蝶?”
顾晚晴愣了一下,随即笑了,“没想到你观察得还挺仔细。
对了,你大学学的什么专业啊?
怎么突然想通来当保安了?”
“计算机。”
林默回答得很坦然,没有了前世的羞耻,“以前觉得当保安丢人,后来想明白了,工作不分高低,能陪着我爹,安稳过日子就行。”
顾晚晴看着他,眼神里多了几分赞许:“你能这么想,真挺好的。
我身边好多人,都跟你以前一样,总觉得工作有高低贵贱,最后把自己搞得很累。
其实啊,日子是过给自己的,舒服最重要。”
林默心里一动,没想到这位豪门千金,居然能说出这样通透的话。
他转头看向顾晚晴,正好对上她的目光,女孩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盛着星光,林默的心跳又快了几分,连忙移开了视线。
两人找了十几分钟,终于在假山后面听见了“呜呜”的狗叫声。
雪球缩在角落里,右前腿被铁丝勾住了,雪白的毛上沾了点泥土,看见他们就委屈地摇着尾巴。
“雪球!”
顾晚晴惊呼一声,就要冲过去,被林默一把拉住了。
“别过去,铁丝太尖,我来。”
林默让她站在外面,自己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拨开铁丝。
他从口袋里掏出创可贴——这是早上父亲让他带的,说万一遇到什么突***况能用得上。
前世的他,肯定会觉得父亲小题大做,可现在,他却觉得这小小的创可贴,藏着父亲满满的心意。
他刚要给雪球包扎,顾晚晴突然凑了过来,呼吸轻轻扫过他的耳朵:“林默,你还跟小时候一样,什么都带着。
我记得以前你跟我一起玩,身上总揣着创可贴、糖果,说是怕我摔跤、怕我饿。”
温热的气息让林默的耳朵瞬间红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爸让我带的,说以备不时之需。”
“不管是谁让你带的,你都是个细心的人。”
顾晚晴的声音轻轻的,像羽毛一样拂过林默的心尖。
就在这时,林建军的声音传了过来:“找到了就赶紧送回去,老夫人在主宅门口等着呢,别让老人家着急。”
林默抬头一看,父亲站在不远处的花坛边,手里还拿着浇花壶,眼神里没什么情绪,可林默却莫名觉得,父亲好像看穿了他刚才的慌乱。
他连忙给雪球包扎好,抱起小狗,对顾晚晴说:“走吧,送雪球回去。”
把雪球送回主宅时,老夫人正急得在门口转圈。
她穿着一身暗红色的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看见雪球被林默抱回来,连忙迎上去:“我的乖雪球,可算找着你了!”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雪球,看到小狗腿上的创可贴,又拉着林默的手不停地道谢:“小默啊,真是谢谢你,你可比你爹当年还细心。
要是雪球出了什么事,我这心里可就踏实不了了。”
顾振雄也在旁边,他穿着一身定制西装,气场十足,可看向林默的眼神里,却带着几分温和:“建军教得好,父子俩都这么靠谱。
晚上让老张给你们父子俩放个假,到家里来吃饭,就当是谢你们帮晚晴找着雪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