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小桃都在喋喋不休地为陆芷兰介绍本地的美食,虽然大部分都是她道听途说来的。
这也实在不能怪她,因为自小跟着小姐一起长大。陆芷兰先前可不喜欢出门,所以她活到现在,也几乎没逛过街。
今天也算是大开眼界了。
说到底主仆两个竟都是土包子!
“哎呀!怎么走路的?不看道吗?”,迎面走来一个半大小子,撞得小桃一阵趔趄,幸好阿肖在旁边及时伸手一扶,这才避免她摔个大马哈。
“哎,哎,说你呢,跑什么啊?撞到人不知道道歉吗?”,随着小桃的声音,那小子头都没回,反而脚步加快,闪身拐进一旁的小巷,彻底消失不见。
喜乐毕竟是在坊间长大,生活阅历丰富。
她赶紧提醒小桃,别着急骂人,先检查看自己是否少什么东西,这一检查可不得了,小桃随身携带的钱袋不见了。
“小偷,小桃的钱袋不见了,呜呜呜,小姐我们快追......”,那可是十两银子,小桃辛辛苦苦攒了这么多年,自己还没舍得花,就被偷了。
望着小桃瞬间滚落的泪珠,陆芷兰与阿肖彼此对视一眼。
“追”
主仆几人跟着阿肖拐过七弯八绕的小巷,来到了一个破庙门前,说它是破庙,真是一点都没冤枉它。
推开摇摇晃晃的大门,一眼望去,满院子荒草丛生,到处都是断壁残垣,一片破败的景象。
令人意外的是院子中间竟然有十多个小孩子,聚在一起,目测最大的也就十二三岁,小的只有五六岁。
他们穿着粗布麻衣,衣服上破口的地方也没缝补,大部分孩子竟然都没穿鞋,最令人意外的是他们一个个脸上却十分干净。
他们围着中间那个较大的孩子,兴奋的蹦蹦跳跳,嘴里不住的叫着“哥哥”“哥哥”。
而那个年长一些的孩子看似一脸嫌弃,却任由他们围着自己,也没推开。
突然有个孩子注意到陆芷兰这边,只听见他大叫一声,紧接着十多个孩子就像变戏法似的四散逃跑,年纪较大那个一把将最小的孩子扛在肩头,也就几个呼吸间,院子里就空了。
小桃看的目瞪口呆,就连哭都哽住了,眼泪挂在脸颊,要落不落,有点滑稽。
喜乐上前一步,指着其中一个消失的方向,语气坚定的说:“快看,就是他,扛孩子那个,小桃就是他撞的你。”
听了这话,小桃恢复精神,竟一马当先朝着那小子离开的方向追去。
“阿肖,跟上,别让她受伤。”,陆芷兰示意。
“可是,二小姐,我得保证您的安全。”,阿肖一脸为难。
“我就站在这,哪也不去,况且喜乐还在这陪着我呢!你快去,小桃这丫头冒冒失失,可别在这受伤。”
“是,二小姐”,“姐”字音未落,人已经在三丈开外了。
“还我钱,小偷!还敢偷我钱袋,看姑奶奶不拉你去报官!”
半盏茶的功夫,阿肖提着一个小子走了出来,小桃就跟在背后一直念念叨叨。那小家伙低垂着头,任由别人提着自己,一句话也不说,摆明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
阿肖先是对这人进行搜身,确保没带什么危险武器,顺便还搜出一个绣着粉红桃花的钱袋。
小桃一看这不就是自己被偷的那个,只是现在钱袋空空,一个铜板也没有。
看着空空荡荡的钱袋,小桃“哇”的一声又哭了出来。
陆芷兰一脸头疼却又无可奈何。
小桃边哭还一边放狠话:“我的银子啊,整整十两,你怎么那么快就花光了!呜呜呜 呜呜。”
“走,跟我去见大老爷。”,小桃拉着那家伙就要往外走去。
“不要,不要见官,哥哥,哥哥。”,一声稚嫩的小奶音突然响起,紧接着跑出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身后还跟着一位。
“回去,谁让你出来的,二明,快将小八带回去。”,刚才还面无表情的少年,这一刻声音急切的喊。
可惜,未能如他所愿,小娃娃还是跑到他身前,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腿.
"哥哥,不要见官,小八不让哥哥见官。"
“会打人,可疼可疼了,小八不想让哥哥疼!”
“哥哥,咱们把钱还给她,好不好?”
“哥哥把钱还给人家,就没钱给你买吃,你肚子不饿了?”少年弯腰抱起小娃娃,伸手干干他的眼泪,绵言细语对着他的说。
“小八不饿。”,说着还拍拍自己的小肚皮来证明。
从少年对待小娃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少年没什么坏心,是个面冷心热的人。
陆芷兰悄悄吩咐喜乐去前街买些吃食,自己则待在这。
少年带给她的感觉不坏,或许这背后还有什么隐情。
原来这少年名叫王杰,自幼跟随父母流浪到阳凤县,九岁时父母相继过世,自此他就成了个孤家寡人,游荡在阳凤县城,饥一顿饱一顿,就这样又生活了几年。
后来在城外意外捡到了小八,再后来县城内无父无母孤儿渐渐加入他们。
再加上近期从南山过来的三个孩子,凑成了今天这个大家庭。
随着人越来越多,只是凭借乞讨已经远远解决不了这些人的温饱,后来王杰就想办法领着其中几个较大的孩子,在外打零工赚铜板。
只是他们年纪尚小,力气不足,也没人愿意雇佣他们。
他们一伙人从昨天中午分着吃了几个烤红薯外,再没有吃东西,眼看几个小的饿的直哭,王杰才出去想办法。
结果,就被抓了。
说完这一切,王杰就走进东边的偏院,不一会儿就拿出银子还给了小桃。
整整十两,一个铜板都没少!
就在这时,小瓜拎着一堆吃食回来,食物的香气飘荡在小院里,惹得几人肚子争相咕咕乱叫。
陆芷兰率先拿了几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递给小娃娃,在得到哥哥的允许后,小娃娃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即使很烫也没耽误他的速度。
躲在暗处的几人,望着陆芷兰几人并无恶意,也实在抵挡不了食物的诱惑,慢慢从各个角落走了出来。
看着这些孩子狼吞虎咽的模样,陆芷兰感觉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既然她有这个能力,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为别的,哪怕就是为了天底下那些像王杰一样的孩子们。
“姐姐,无论你想做什么,小书都无条件支持你。”小书自带系统,全心全意为姐姐服务。
相遇即缘分。
既然上天把这几个孩子送到她眼前,她必须做点什么来帮助他们。
通过交谈得知,王杰是个地地道道的“阳凤通”,对于县城发生的大小事就没有他不清楚的。
她身边正缺这么一个人,看他对小八他们的样子,应该是个有情有义人。
最终陆芷兰以一月八百个铜板成功雇佣王杰为自己做事。这个价钱可不低,抵得上一个成年男子了。
王杰感觉不好意思,一直推辞,却拗不过陆芷兰。最终两人达成协议,每月八百文 ,用来雇佣王杰和二明。
这里说明一下,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个铜板,也就是一吊钱。
后续,陆芷兰还打算给这群小家伙换个住处,这个地方实在太破了,放在21世纪就是个危房。她实在担心不知哪一天就突然坍塌。
在几人吃饱喝足后,王杰收到了第一个任务——寻找合适店面。
自从和陆芷兰达成协议之后,他们再也不用担心明天的饭菜问题。
因为他们陆芷兰那儿提前预支了半个月的工资,四百个铜板足以让这群小家伙们顿顿吃饱。
他俩每天就尽心为陆芷兰办事,在这短短两天的时间里,俩人围着阳凤县转了好几圈。
最终初步选定两处合适的店面。
一处在本县的中心大街上,地理位置优越,上下两层的楼房,先前是家首饰店,装修摆设奢华高档。店家因为身体原因,着急出售,要价380两。
另外一处在旁边的通阳街上,有上下三层,面积非常大,之前是一家酒楼,因为经营不善又位置不佳,准备关门歇业。因为店家并不着急出售,所以要价有390两之多。
几人都看好第一家店铺,虽然要价高,但是位置极好,位于本县地中心大街,人流量大,再加上,店内装修奢华,380两绝对不亏。
而且店家着急变现,估计还能杀价。
陆芷兰默默的听着众人的谈论声,并没有发表自己的观点。
相比较而言,她更看好第二家,她开的是书局,本身就是个安静的场所,开在人来人往的中心大街,像什么回事?
再说她肯定要按照自己的计划重新装修,那么再奢华也没用。
因为审美不同,不相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