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的老街,藏着一座没有匾额的庙,庙里供着一尊看不清面目的神。没人知道那是什么神,
也没人关心。人们来这里,只为找一个人。一个瞎子。瞎子姓陈,无名,人称“陈半仙”。
他不算命,只“看”命。无论你是达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只需在他面前坐下,
他那双灰白无神的眼珠子转向你,便能将你的一生,从襁褓之啼到入土之安,说得丝毫不差。
有人不信邪,斥其为江湖骗术,可第二天,那人便应了陈半仙口中的血光之灾,断了条腿。
有人半信半疑,求他指点迷津,他只摇头,说“天命不可违,我只看得,改不得”。从此,
陈半仙名声大噪,也越发神秘。他就像这南城老街上空一双无形的眼睛,
冷漠地注视着来来往往的红尘男女,看他们挣扎,看他们沉沦,看他们在既定的命运轨迹上,
徒劳地奔跑。直到那天,一个叫李二狗的混混,带着一身酒气和冲天的煞气,
一脚踹翻了他的卦摊。也直到那天,我,一个靠着在街角卖糖葫芦勉强度日的普通小贩,
第一次对我从不示人的那本陈旧册子,动了不该动的心思。那册子,没有名字,
封面是暗沉的玄色,纸张脆黄,上面用朱砂记录着南城每一个活人的名字,
以及他们名字后面,那短则一行,长则数页的,密密麻麻的命运批注。而我的工作,
除了卖糖葫芦,就是做个抄书人。抄写,或者说,改写。这本书,叫《生死簿》。
1南城的鬼市,活人和死人的生意在这里犬牙交错。白日里,这里是南城最热闹的集市,
三教九流,五行八作,人声鼎沸,烟火气能把天上的云都熏得发黄。我叫周凡,
在这鬼市的街角,支了个糖葫芦摊子,已经三年了。山楂都是用最好的,糖浆熬得恰到好处,
挂上的糖丝能在阳光下泛着金光。生意不好不坏,勉强糊口。没人知道,我卖糖葫芦是假,
守着这鬼市的阴阳交界,做个阴司的编外“书记员”,才是真。我的工作,就是记录。
记录每一个在南城生,在南城死的人。偶尔,
当某个人的命运轨迹因为某些微小的变数产生了偏离,我需要用特制的朱砂笔,
在我的那本玄色封皮的册子上,做出小小的修正。比如,张三今天本该摔一跤,
但因为李四多看了他一眼,他停顿了半秒,躲过了脚下的香蕉皮。
我就得在张三的命格批注旁,添上一笔:“遇贵人,免跌跤之厄”。这种修正,无伤大雅,
对整个天道运转来说,不过是微不足道的涟漪。我的上级,
一个自称“老鬼”的家伙曾警告过我,只可记录,只可微调,绝不可逆天改命。
一旦强行更改一个人的生死大劫,引发的因果反噬,足以让我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我一直把他的话奉为圭臬。毕竟,活着,哪怕是作为一个不起眼的小贩活着,
也比魂飞魄散强。直到陈半仙和李二狗的出现,打破了这份平静。陈半仙的卦摊,
就在我的糖葫芦摊子斜对面。一块破布,一个签筒,一把缺了角的马扎,
构成了他全部的家当。他是个瞎子,眼眶深陷,眼珠子是浑浊的灰白色,
像是两颗蒙尘的玻璃珠。可就是这双眼睛,据说能看穿人的前世今生。他的生意极好,
每天都有各色人等排着长队,求他“看”一眼。有珠光宝气的富商,有愁眉苦脸的妇人,
有前途未卜的书生。陈半仙从不多言,三两句话,就能让人或面如死灰,或感激涕零地离去。
我曾偷偷翻开过我的《生死簿》,找到“陈阿炳”那一页。他的命格批注很奇怪,
前面一大段都是模糊的墨迹,像是被什么力量干扰了,只有一个清晰的批注:“泄露天机,
以双目为代价,换一世铁口直断。”原来,他不是天生眼瞎,而是用眼睛,
换了窥探天机的能力。这天下午,日头正毒,街上的石板路被晒得发烫。陈半仙的摊子前,
一如既往地围满了人。就在此时,一声暴喝如平地惊雷般炸响。“都他妈给老子滚开!
”人群被一股蛮横的力量粗暴地推开,一个满身横肉,穿着跨栏背心,
露出一条狰狞过肩龙纹身的壮汉,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他满脸通红,
一身浓烈的酒气混合着汗臭,熏得周围人纷纷掩鼻后退。是李二狗。南城鬼市一霸,
著名的滚刀肉。吃喝嫖赌,敲诈勒索,无恶不作。因为从小是个孤儿,烂命一条,
打起架来悍不畏死,所以这一片的小商贩们都对他又怕又恨。我皱了皱眉,
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的《生死簿》。册子冰凉的触感,让我的心稍稍安定了一些。
我翻到“李二狗”那一页,他的命格批注很短,也很符合他的身份:“生于阴沟,长于泥潭,
一生凶煞缠身,好勇斗狠,不得善终。”“哟,这不是陈瞎子吗?”李二狗走到卦摊前,
一脚踩在陈半仙那把可怜的马扎上,居高临下地喷着酒气,“听说你算命很准?
能看穿人生死?”陈半仙端坐不动,那双灰白的眼睛转向李二狗的方向,古井无波的脸上,
第一次出现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动容。他似乎“看”到了什么,眉头微蹙。“这位客官,
老朽只观天命,不算俗事。你煞气太重,非我能渡之人,请回吧。
”陈半-仙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沙哑、平淡。“去***天命!”李二狗啐了一口浓痰,
正好吐在卦摊的破布上,“老子今天就是来砸你这骗子的招牌的!你要是真有本事,
就算算老子,老子什么时候死?你要是算得准,这十块大洋就是你的!要是算不准,嘿嘿,
老子就让你这瞎子,再多几个窟窿!”说罢,他从兜里掏出几块袁大头,
叮叮当当地扔在地上,眼中满是挑衅和暴戾。周围的看客们都吓得噤若寒蝉,
有几个胆小的已经悄悄溜走了。谁都知道,李二狗这种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我心里也捏了一把汗。陈半仙虽然能窥探天机,但他终究只是个肉体凡胎的瞎眼老人,
哪里经得住李二狗这种混人的拳脚?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陈半仙非但没有惊慌,
反而缓缓地摇了摇头,那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怜悯。“唉……也罢。
既然你执意求死,老朽便成全你。”他伸出枯槁的手指,
在空中虚虚地对着李二狗的脸点了点,那双灰白的眼珠子仿佛穿透了皮肉,看到了骨骼,
看到了灵魂。“你印堂发黑,凶光罩顶,眉心死气凝结不散,此乃大凶之兆。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一把冰锥,狠狠刺入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老朽看你阳寿将尽,
不出三日,必有血光之灾。大罗神仙,也难救你。”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被陈半仙这番话给镇住了。这已经不是算命,而是***裸的死亡诅咒!
李二狗脸上的狞笑也僵住了。他混迹市井,最是迷信这些东西。虽然嘴上说着不信,
但心里其实比谁都虚。他愣了半晌,随即恼羞成怒,仿佛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炸毛了。
“***咒老子死?!”他勃然大怒,抬起砂锅大的拳头,就要朝陈半仙的脸上砸去。
可他的拳头在半空中,却硬生生停住了。不是他不想打,
而是他被陈半仙那双灰白的眼睛震慑住了。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退缩,
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冷漠的悲悯。仿佛在看一个已经死了的人。那种眼神,
让李二狗从头皮到脚底,窜起一股彻骨的寒意。“好……好!老子就等你三天!
”李二狗色厉内荏地收回拳头,指着陈半仙的鼻子,咬牙切齿地说道,“三天之后,
老子要是还活蹦乱跳地站在这儿,我他妈就把你的眼珠子抠出来当泡踩!我们走着瞧!
”说完,他狠狠地一脚踹翻了整个卦摊,签筒、破布、马扎散落一地。
然后在众人惊惧的目光中,带着一身戾气,扬长而去。人群瞬间炸开了锅。“完了完了,
陈半仙这次是惹上瘟神了。”“三天?李二狗那种人,怎么可能三天就死?
”“陈半仙这次怕是要栽了,真是铁口直断,连自己的灾祸都算不出来吗?
”我看着陈半仙颤颤巍巍地在地上摸索着散落的竹签,心中五味杂陈。
我下意识地再次打开了怀里的《生死簿》,翻到李二狗那一页。只见那页纸上,
原本“不得善终”的批注后面,不知何时,多出了一行用鲜红朱砂写下的小字,那红色,
红得刺眼,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庚寅日,午时三刻,命丧于南街口,车裂而亡。
”我倒吸一口凉气,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庚寅日,午时三刻。
不就是三天之后吗?陈半仙,他竟然真的看到了!他没有说谎!李二狗,真的活不过三天!
我看着那个在夕阳下,孤独地收拾着残破卦摊的瞎眼老人,
又想起李二狗离去时那凶狠又不甘的眼神。一个能看穿天机,却无力改变。一个命在旦夕,
却浑然不觉。一股莫名的情绪,像潮水般涌上我的心头。是怜悯?是同情?
还是……一丝作为天道秩序“旁观者”的不甘?我凭什么只能做一个记录者?
凭什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在既定的轨道上发生?一个疯狂的念头,如同毒蛇般,
第一次从我心底最深处钻了出来。如果……如果我拿起笔,在这本《生死簿》上,
改动一下呢?2这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疯长。我坐立不安,
糖葫芦也卖得心不在焉。脑子里反复回响着陈半仙那句“不出三日,必有血光之灾”,
以及《生死簿》上那行鲜红刺眼的“车裂而亡”。我不是圣人,对李二狗这种地痞流氓,
我没有半分好感。他平日里欺行霸市,没少给我这种小摊贩脸色看。按照他自己的命格,
落得个“不得善终”的下场,纯属咎由一自取。可是,“车裂而亡”……这四个字,太重了。
重得像一块巨石,压在我的心口,让我喘不过气来。在如今这个时代,车裂之刑早已废除。
这四个字出现在生死簿上,预示的必然是一场惨烈无比的意外。我可以想象,三天后,
在南街口,李二狗的身体会被飞驰的汽车撕成碎片,血肉模糊,死状凄惨。他固然可恶,
但罪不至此。更重要的是,陈半仙。如果李二狗真的死了,
陈半仙“铁口直断”的名声将达到顶峰。但同时,他也将彻底坐实“咒死”李二狗的罪名。
李二狗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有几个狐朋狗友。那些人,
会放过一个“咒死”他们大哥的瞎子吗?到时候,等待陈半仙的,
恐怕是比李二狗更凄惨的报复。我看着斜对面,那个瞎眼老人已经重新支好了摊子,
安静地坐在那里,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未曾发生。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
显得格外孤寂和萧索。他看透了别人的生死,却看不透自己的劫难。这世间最可悲的事,
莫过于此。“小子,想什么呢?魂都丢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吓了一跳,
回头一看,不知何时,“老鬼”已经站在了我的糖葫芦摊子后面。他还是那副老样子,
穿着一身不合时节的灰色长衫,身形佝偻,脸上沟壑纵横,像个从土里刨出来的干尸。
只有那双眼睛,浑浊中偶尔闪过一丝精光。他是我的引路人,也是我的顶头上司,
负责给我送来特制的朱砂和空白的《生死簿》册页。“老鬼,我问你个事。”我压低了声音,
“《生死簿》上的批注,真的……不能改吗?我是说,大的改动,比如生死。
”老鬼浑浊的眼睛眯了起来,死死地盯着我:“怎么?动了不该动的心思了?
”他的声音陡然变冷:“周凡,我警告过你。我们是天道的书记员,不是神!
我们的职责是维护秩序,不是创造秩序!每一个人的生死,都是无数因果线交织的结果,
牵一发而动全身。你强行救下李二狗,他本该死时产生的怨气和煞气无处可去,
就会转移到你的身上。同时,因为他没死,无数与他相关的因果线都会发生错乱,
由此产生的业力,也需要你来承担。轻则折损阳寿,重则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你掂量得起这个后果吗?”我沉默了。魂飞魄散,永不超生。这八个字,像八座大山,
压得我几乎窒息。“是为了那个瞎子和那个混混?”老鬼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冷笑一声,
“一个泄露天机,本就遭了天谴;一个作恶多端,理应得到恶报。他们的命运,
是他们自己选的,与你何干?收起你那点可笑的同情心,安安分分地卖你的糖葫芦,
抄你的生死簿。这才是你的‘天命’。”说完,他将一小罐新制的朱砂放在我的摊子上,
转身便融入了街角的阴影里,消失不见。我看着那罐殷红如血的朱砂,心里却乱成了一锅粥。
老鬼的话,句句在理。我只是个小人物,一个连自己命运都无法掌控的凡人,
又有什么资格去干涉别人的生死?可是,当我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的,
却是陈半仙那悲悯而又无助的眼神。“天命不可违,我只看得,改不得。”他看得,我改得。
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天命”吗?那一晚,我彻夜未眠。第二天,李二狗没死。
但他差点死了。中午时分,他正在街边的一家小酒馆里喝酒吹牛,
吹嘘着自己三天后要如何炮制陈半仙。突然,酒馆房梁上一块老旧的石灰吊顶,
毫无征兆地脱落了,带着呼啸的风声,直直地朝着他的天灵盖砸了下来。
那块吊顶足有脸盆大小,要是砸实了,李二狗的脑袋当场就得开瓢。可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
邻桌一个喝醉的酒鬼,突然发起了酒疯,抱着李二狗的大腿,哭喊着叫“爹”。
李二狗嫌恶地一脚踹开他,自己也因为用力过猛,身体向后仰倒。“轰隆!
”石灰吊顶擦着他的鼻尖,狠狠地砸在了他面前的酒桌上,桌子当场四分五裂,
酒菜碎了一地。李二狗吓出了一身冷汗,酒意瞬间醒了大半。
他看着那块几乎要了他命的吊顶,脸色煞白,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这件事,
很快就在鬼市传开了。所有人都说,陈半仙真的显灵了,这是给李二狗的第一个警告。
我却知道,这不是警告。这是《生死簿》的力量在自动修正。我翻开册子,
只见李二狗的名字后面,那行“车裂而亡”的批注,颜色似乎比昨天更深了一些。而在前面,
多了一行小字:“遇横梁坠顶之厄,幸有醉鬼挡灾,避过。”天道的力量,
在顽强地试图将李二狗的命运,拉回到既定的死亡轨道上。我握着朱砂笔的手,不住地颤抖。
第三天,李二狗又差点死了。他前一天被吓得不轻,不敢再出门。一个人躲在家里,
门窗紧锁。可灾祸,却从天而降。隔壁的一栋老楼,因为年久失修,煤气管道发生了泄漏。
一声巨响,引发了剧烈的爆炸。冲击波震碎了李二狗家的所有玻璃,一根被炸飞的钢筋,
如同标枪一般,呼啸着射向他藏身的卧室。那根钢筋,精准地从窗户射入,
目标直指李二狗的心脏。然而,就在钢筋即将穿透他胸膛的前一秒,他因为听到了爆炸声,
本能地扑倒在地,想要躲到床底下去。“噗嗤!”钢筋擦着他的后背飞过,
深深地钉在了他对面的墙壁上,入墙半尺,兀自嗡嗡作响。李二狗趴在地上,
感受着后背***辣的疼痛和墙壁传来的震动,这一次,他连叫喊的力气都没有了,
裤裆里一片湿热,竟是直接吓尿了。消息再次传遍了整个鬼市。所有人都认定,
李二狗死定了。陈半仙说的“不出三日”,今天就是最后一天了。天谴已经降临了两次,
第三次,他绝不可能再躲过去。就连我自己,都开始动摇了。天道之威,竟至于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