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被男主虐身虐心、最后满门抄斩的炮灰女主,我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我脖子,
很好,还连着头。门外,
我那便宜爹娘和傻哥哥正喜气洋洋地准备迎接前来提亲的男主——大将军顾淮锦,
那个未来亲手将我们全家送上断头台的男人。我没时间解释了,抄起桌上的青花瓷瓶,
反手就给了我哥林清宇后脑勺一下。“砰”的一声,世界清静了。我爹,
一个迂腐的五品文官林德正,正激动地搓着手,闻声回头,满脸震惊:“清言!
你这是做什么!”我面无表情地走过去,在他不可思议的目光中,
精准地一个手刀劈在他颈后。爹,对不住了,你那点骨气在顾淮锦的权势面前一文不值,
最后还会连累全家。“疯了!你这个逆女!”我娘柳氏尖叫着扑过来,我顺势一闪,
让她扑了个空,然后从背后抱住她,用一块早就准备好的帕子捂住了她的口鼻。帕子上,
是刚从西域商人那里高价买来的迷药。搞定。我,林清言,一个刚刚加班猝死的社畜,
一秒钟前,还在为KPI愁眉不展,一秒钟后,
就成了这本名为《权将军的笼中雀》的古早虐文女主。男主顾淮锦,手握重兵,阴鸷狠戾。
因为原主长得像他的白月光,便以提亲为名,强行将她纳入后院。可怜原主一家,
以为攀上了高枝,实则成了顾淮锦权斗的棋子和牺牲品。最后,林家被安上“通敌”的罪名,
满门抄斩,原主也被他折磨得不成人形,最终死在了冷宫里。情节开始的节点,就是今天,
顾淮锦上门提亲。我看着满地“尸体”,长长舒了口气。还虐恋情深?还满门抄斩?
不存在的。“来人!”我朝外面喊道。两个忠心耿耿但脑子不太灵光的家丁冲了进来,
看到屋里的情景,吓得腿都软了。“大小姐,这……”“爹娘和哥哥激动过头,晕过去了。
”我面不改色地胡扯,“立刻,马上,去外面雇八辆最快、最结实的马车,就停在后门。
然后,把库房里所有能带走的值钱东西,金银细软、地契房契,全部搬上车。记住,
动静要小,速度要快!”家丁虽然疑惑,但看我眼神冰冷,不像开玩笑,
还是连滚爬爬地去了。我则冲进内室,翻出我娘压箱底的首饰盒,
又把我爹书房里的几块好墨、几幅前朝的孤本字画卷吧卷吧塞进一个大包袱。做完这一切,
我擦了擦额头的汗。顾淮锦,你的笼中雀不玩了。我们全家要去南方种地,就此别过,
后会无期!2半个时辰后,林家后门。八辆不起眼的黑色马车已经准备就绪。我指挥着家丁,
将我那还在昏睡的爹娘兄长,像抬麻袋一样,一个个抬上最中间的马车。“大小姐,
这……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管家老福头一脸惶恐,
他看着被搬空的库房和我们这诡异的阵仗,嘴唇都在哆嗦。“福叔,信我一次。
”我塞给他一锭沉甸甸的金子,“你带着几个信得过的人,去城外庄子上躲几天。记住,
无论谁来问,都说我们全家昨夜得了急病,闭门谢客。能拖多久拖多久。”福叔还想说什么,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眼神是从未有过的凝重:“想活命,就按我说的做。”他看着我的眼睛,
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重重地点了点头。我跳上马车,车夫一甩鞭子,车轮滚滚,
悄无声息地汇入了清晨出城的车马人流中。直到彻底远离了京城的城墙,我才松了口气,
瘫软在车厢里。车厢里,我爹林德正最先悠悠转醒。他晃了晃昏沉的脑袋,看到眼前的景象,
瞳孔瞬间放大:“清言!你……你这是绑架了全家?!”“爹,我是在救全家。
”我冷静地递给他一个水囊。“救?!”他气得胡子都在抖,
“今日是顾大将军登门提亲的日子!你知不知道,我们林家即将攀上这棵参天大树,
从此平步青云!你……你竟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我冷笑一声:“平步青云?爹,
你信不信,今天我们要是接了这门亲,不出三年,我们全家的头,都会在菜市口被砍下来,
当众示众。”“一派胡言!”“我是不是胡言,你很快就知道了。”我掀开车帘一角,
指着身后远处扬起的烟尘,“看到了吗?那是顾淮锦的追兵。如果他真是良婿,
为何我们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派兵来追?”林德正顺着我指的方向看去,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这时,我娘和我哥也醒了。柳氏一醒来就哭哭啼啼,林清宇则揉着后脑勺,一脸懵逼:“妹,
你打我干嘛?我后脑勺起这么大个包!顾将军呢……诶?我们在哪儿?
”我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并且加了点料:“顾淮锦看上我,
不过是因为我长得像他死去的心上人。娶我过门,不过是把我当个替身。他生性多疑,
手段狠辣,我们这种没有根基的文官家庭,一旦被卷入他的权力斗争,
就是第一个被牺牲的炮灰。”“你……你怎么知道这些?”林清宇将信将疑。“我昨晚,
做了一个无比真实的梦。梦里,我们家……血流成河。”我半真半假地说道,
眼眶适时地红了。对付我这两个头脑简单的家人,装神弄鬼比讲道理有用。果然,
听到“托梦”之说,我娘柳氏的哭声都停了,脸上露出惊惧的神色。就在这时,
外面传来车夫惊慌的声音:“大小姐,坐稳了!后面的人追上来了,他们放箭了!”“嗖!
”一支利箭穿透车厢的木板,擦着我哥的耳朵飞过去,深深钉在对面的车壁上,
箭尾还在嗡嗡作响。全家人都吓傻了。这一箭,比我一万句话都有用。我爹的嘴唇哆嗦着,
再也说不出一句“胡言”,我娘死死抱住我,浑身发抖。林清宇则一把将我护在身后,
抄起身边的一根木棍,盯着那不断晃动的车帘,眼神里第一次有了超越一个纨绔子弟的狠厉。
我心中微暖,却也更加坚定。看,这就是我的家人。虽然天真愚蠢,但至少,他们爱我。
为了他们,我必须逃出去。3“分头跑!去青州码头汇合!”我朝着外面大喊。
这是我早就计划好的备用方案。八辆马车,除了我们这辆,其余七辆都是幌子,
里面装满了无关紧要的杂物。一旦被追上,就立刻分散,扰乱对方的视线。车夫得了令,
立刻与其他几辆车打了个手势。瞬间,八辆马车如同受惊的鱼群,轰然散开,
朝着四面八方的小路冲去。我们的马车,则拐进了一条最不起眼的林间小道。颠簸中,
我娘吐得一塌糊涂,我爹则死死抓着车窗,脸色灰败。只有我哥林清宇,还勉强保持着镇定,
紧紧握着手里的木棍,警惕地听着外面的动静。“妹,你……你到底梦见了什么?
”他声音沙哑地问。我知道,此刻是彻底统一战线的最佳时机。我压低声音,
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充满恐惧的声调,将原著中林家的结局,添油加醋地描述了一遍。
我讲了顾淮锦如何利用我爹,拿到一份所谓的“通敌”证据,又如何翻脸无情,
将林家送上断头台。我讲了我娘在狱中不堪受辱,自尽身亡。我讲了我哥被人挑断手筋脚筋,
扔在雪地里活活冻死。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冰冷的刀子,凌迟着车厢里每一个人的神经。
“……至于我,”我顿了顿,撩起袖子,露出皓白的手腕,“他会亲手折断我的手,
把我锁在院子里,像养一只金丝雀一样养着。直到最后,玩腻了,就一杯毒酒,了却残生。
”车厢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畜生!”林清宇猛地一拳砸在车壁上,
双眼通红,“他敢!”我爹瘫坐在地,老泪纵横,
嘴里不停地念叨着:“是我害了你们……是我利欲熏心……”我娘则早已泣不成声,
她紧紧抓住我的手,指甲都掐进了我的肉里:“言言,娘的言言……我们不嫁了,
我们再也不回去了……”我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个家,我说了算。我们一路颠簸,
不敢走官道,专挑偏僻的小路。饿了就啃几口干粮,渴了就喝水囊里的水。两天两夜后,
我们终于甩掉了最后一波追兵,狼狈不堪地抵达了青州码-头。码头上人声鼎沸,
到处是扛着麻袋的苦力和南来北往的客商。我们一家四口,穿着早已脏污不堪的绫罗绸缎,
混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我用身上仅剩的一点碎银子,买了几套粗布衣服换上,
又找了一家最不起眼的客栈住下。夜里,我爹把我叫到房里。他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清言,接下来……我们去哪儿?”他第一次用商量的语气问我。“南方,岭南。
”我摊开一张简陋的地图,指着最南端的位置,“那里天高皇帝远,
是顾淮锦势力最薄弱的地方。我们去那儿,买几亩地,隐姓埋名,做个富家翁,总能活下去。
”“种地?”我哥凑过来看了一眼,撇了撇嘴,“我可不会。”“不会就学。
”我瞪了他一眼,“从今天起,你们都忘了京城里那个林家。我爹是商人林德,我哥是林宇,
我娘是柳娘子,我是林言。我们是去岭南投亲的,听懂了吗?”他们看着我,眼神复杂,
但最终,都默默地点了点头。那一夜,我们就着昏暗的油灯,将所有值钱的首饰、字画,
分门别类地包好。这些,就是我们下半辈子安身立命的本钱。窗外,
是海港特有的、带着咸腥味的风。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至少,我们还活着,还在一起。
4从青州到岭南,水路走了近一个月。这一个月,对我们一家来说,不亚于一次脱胎换骨。
我爹,林德正,彻底放下了他那点“士大夫”的清高,开始学着和船上的商客们打交道,
听他们聊南方的风土人情、物价行情。虽然大部分时候还是说不到点子上,但至少,
他不再是那个一心只想“学而优则仕”的迂腐文人了。我娘柳氏,也收起了她的娇贵。
她跟着船上的大婶学起了针线活,甚至还能帮着缝补船帆换点小钱。她不再哭哭啼啼,
眼神里多了几分以前没有的坚韧。变化最大的,是我哥林清宇。
这个曾经京城里有名的纨绔子弟,在船上跟着水手们一起拉纤、打鱼,几天下来,
白净的皮肤就晒得黝黑,手上也磨出了厚厚的茧子。他不再抱怨,话也变少了,
但眼神却越来越亮。而我,则成了这个家的绝对核心。我负责管钱,负责规划路线,
负责做出所有重大决定。我用从京城带出来的财物,
在船上和一个做丝绸生意的商人搭上了线,用一个远低于市价的价格,
提前预定了他抵达岭南后的一批次等品,准备作为我们起家的第一笔生意。
抵达岭南府城的那天,天气晴朗,阳光炙热。这里的一切都和京城不同。空气湿润,
充满了草木的芬芳。人们的穿着更加随意,说话的口音也软糯得多。
这里没有京城那种压抑的、等级森严的氛围,充满了野蛮生长的活力。我喜欢这里。
我们没有在府城久留,而是直接去了下面一个叫“清溪”的小县城。这里依山傍水,
土地肥沃,最重要的是,足够偏僻。我用三幅前朝的字画,换了一大笔钱,
在清溪城外买下了一个带良田百亩的庄子。庄子不大,但五脏俱全,
还有几个世代在此耕作的佃户。当我们一家人第一次站在属于自己的田埂上时,
所有人都沉默了。“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我轻轻地说。
我爹看着眼前绿油油的稻田,长长地叹了口气,那口气里,有失落,但更多的是如释重负。
我娘则摸着身边一棵结满了果实的橘子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妹,
”我哥林清宇拍了拍我的肩膀,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你说得对,种地也挺好。
”我们开始了全新的生活。我用现代的知识,指导佃户们改良耕作方式,
比如搞什么垄作、间作,又引进了新的水车。我爹则发挥他的文化优势,
在庄子上办了个小学堂,教佃户的孩子们读书认字。我娘带着几个手巧的妇人,
做起了酱菜和果脯的生意。我哥则成了庄子里的护卫队长,每天带着人巡视田地,赶赶野猪,
抓抓偷鸡贼,忙得不亦乐乎。我们的日子,就像这南方的天气,热气腾腾,充满了希望。
我以为,这样的“躺平”生活,可以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那天,
县城里最大的绸缎庄“锦绣阁”突然宣布,他们拿到了一批上等的江南丝绸,
价格却比我们的次等品还要便宜三成。我看着我们库房里积压的那批货,心里“咯噔”一下。
我闻到了一丝熟悉的、危险的味道。顾淮锦的阴影,终究还是追来了。5“锦绣阁”的背后,
是岭南最大的商会“四海商盟”。而四海商盟最大的股东,是京城的安国公府。安国公,
是顾淮锦最坚实的盟友。这条线,在原著的后期才浮现出来。顾淮锦就是通过这条商业脉络,
牢牢掌控着南方的经济,并以此为自己提供源源不断的军饷。我站在“锦绣阁”对面,
看着里面人头攒动的景象,手脚冰凉。我太天真了。我以为逃到天涯海角就能摆脱他,
却忘了,权力的触手,是可以无限延伸的。他或许不知道我们在这里,但他的势力,
却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早已笼罩了整个天下。我们的小小产业,只是不小心撞上了这张网,
就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回到庄子,我召集了全家开会。当我把我的猜测说出来后,
刚刚安稳了几个月的气氛,瞬间又变得凝重起来。“那……那我们再搬?
”我娘柳氏怯生生地问。“搬?天下之大,皆为王土。我们能搬到哪里去?
”我爹林德正愁眉不展,“况且,我们在这里已经投入了全部家当,再一动,
就真的要倾家荡产了。”“怕什么!”林清宇一拍桌子,梗着脖子道,“兵来将挡,
水来土掩!他商战,我们就陪他打!我就不信,我们斗不过他一个分号!”我看着我哥,
他还是那么冲动,但这份勇气,却是我们现在最需要的。我摇了摇头:“硬拼,我们拼不过。
锦绣阁背后是整个四海商盟,他们的财力,可以轻易耗死我们一百次。”“那怎么办?
就这么认输?”林清宇不甘心地说。“当然不。”我的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他打他的价格战,我们换赛道。”“换赛道?”“对。”我拿出一张图纸,
上面画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图案,“我们的丝绸卖不出去了,那就不卖了。我们把它做成成衣。
做他们从未见过的、最新款的成衣。”我画的,是现代最简单的T恤、衬衫和连衣裙的款式。
在这个时代,人们的衣服大多是宽袍大袖,繁复而厚重。我设计的这些衣服,
简洁、轻便、修身,绝对能给这个时代的审美,带来一次巨大的冲击。
“这……这衣服也太……有伤风化了吧?”我爹看着图纸上露着胳膊和脖颈的款式,
眉头紧锁。“爹,这叫时尚。”我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就赌一把,赌岭南的姑娘们,
愿不愿意为了美,‘有伤风化’一次。”我的计划,遭到了爹娘的强烈反对。只有林清宇,
虽然也觉得奇怪,却无条件地支持我:“我信我妹!”最终,我说服了他们。
我们把库房里的丝绸全部拿出来,雇了城里最好的裁缝,按照我的图纸,日夜赶工。同时,
我让我哥,去城里找那些最爱美的、最大胆的姑娘们,免费送她们试穿。七天后,
我们的成衣铺“霓裳坊”,在锦绣阁的斜对面,悄然开业了。开业当天,门可罗雀。
而我们派出去的那些“模特”姑娘们,却在清溪县城里,掀起了一场小小的风暴。
所有人都对着她们身上那新奇的、凸显身材曲线的衣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有不屑,
有鄙夷,但更多的,是年轻姑娘们眼中,那压抑不住的好奇与向往。我知道,鱼儿,
快要上钩了。6转机发生在开业第三天。清溪县令的独生女儿,周小姐,
一个被誉为“清溪第一美人”的姑娘,带着她的丫鬟,走进了我们冷清的“霓裳坊”。
她是被街上那些“模特”吸引来的。我亲自接待了她,为她挑选了一件淡紫色的收腰连衣裙。
当她从试衣间走出来时,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那件连衣裙,
完美地勾勒出她窈窕的身段,衬得她肌肤胜雪,气质如兰,比她以往任何一件华服,
都更能凸显她的美丽。周小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都亮了。她当场就买下了那件衣服,
并额外定制了五件不同款式的。县令千金的“带货”效应是惊人的。第二天,
“霓ighang坊”的门槛几乎被踏破了。清溪县所有爱美的姑娘,都蜂拥而至。
我们的衣服,一夜之间,从“有伤风化”,变成了“引领潮流”。我们的生意,彻底火了。
连带着,我们庄子上产的橘子果脯、特色酱菜,也因为被当作赠品,而声名鹊起,
订单络绎不绝。林家,在清溪县,算是彻底站稳了脚跟。我哥林清宇,也在这段时间,
成长得飞快。他不再是那个只知道打架斗殴的莽撞少年,而是学会了如何管理店铺,
如何与客商周旋,成了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他还和那位周小姐,在接触中互生情愫,
眉来眼去,眼看就要好事将近。一切,似乎都在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我们甚至觉得,
锦绣阁的打压,不过是一场虚惊。或许,那真的只是一次普通的商业竞争,和顾淮锦,
和京城,并没有关系。然而,平静的水面下,早已暗流汹涌。一个月后,一个雨夜。
我正在灯下核对账目,林清宇兴冲冲地从外面跑进来,献宝似的递给我一个木盒子。“妹,
你看,我托人从府城给你买来的‘南海明珠’,喜欢吗?”盒子里,
是一颗龙眼大小、流光溢彩的珍珠。我笑了笑,正要取笑他是不是拿来讨好周小姐的,
目光却无意中扫过他腰间佩戴的一块玉佩。那是一块狼头形状的墨玉,雕工精湛,栩栩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