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迟家老宅的初雪宴
枫汀别墅的厨房凌晨西点亮灯,米其林主厨被喊来只为试做低糖胡萝卜布丁;客厅温控永远25.5℃,湿度50%,怕她掉毛;助理林叙的手机日程里,写着“每周三下午给兔子剪指甲,迟总亲自陪同”。
消息传到迟家老宅,老太太惊得拐棍点地——她那个洁癖到连猫毛都嫌的孙子,竟给一只兔子让出主卧半边床?!
于是初雪宴的请柬紧急加印一行小字:“携同你的小朋友。”
迟尧收到时,正用指腹给谢觅觅擦嘴角的奶渍,闻言只淡淡“嗯”了一声,把围巾围到她耳后:“那就回家吃顿便饭。”
雪后初晴,枫汀别墅的草坪像铺了层糖霜。
谢觅觅被迟尧托在臂弯里,整只兔紧张得尾巴绷首。
“只是回老宅吃顿饭。”
男人用指腹顺了顺她耳后的软毛,“家里人不吃兔子。”
谢觅觅:“叽……”——可你们家户口本上没写“不吸兔子”啊!
司机老陈把车门拉开,后座早铺好奶白色羊绒垫,角落里还塞着一只迷你暖风机。
迟尧把谢觅觅放进去,顺手把一条同色小围巾绕到她脖子——围巾是他昨晚连夜订的,内衬是婴儿级蚕丝,外绣一轮极小的月亮。
谢觅觅被柔软裹住,鼻尖都是雪松味,耳朵忍不住抖了抖。
车门关上,车内恒温 25℃,轻音乐是《月光曲》钢琴版。
迟尧从车载冰箱拿出一个小玻璃瓶,瓶身写着“胡萝卜苹果泥”。
“路上先垫垫肚子。”
谢觅觅两只前爪抱住瓶口,粉红舌头一点点卷,甜得眯起眼。
迟尧侧头看她,眼底浮出极浅的笑。
——像养了一只偷吃云朵的小兽。
迟家老宅在北城近郊,百年西郊公馆,铁艺大门上缠着冬青。
管家福伯远远看见车,笑着迎出来,却在看到车窗里探出的兔耳时愣了半秒。
“少爷,这位是……?”
“家里小朋友。”
迟尧语气淡淡,把“小”字咬得轻,却带着护短的意味。
福伯秒懂,弯腰打开副驾车门,声音压低:“老夫人己经在花厅等您。”
花厅里暖气足,落地窗外一株老梅开得正艳。
迟老太太穿着墨绿旗袍,白发挽成髻,膝上盖着羊毛毯。
她见迟尧进门,刚想开口,视线却被他臂弯里那团雪白黏住。
“哎呀,这就是你说的‘小朋友’?”
谢觅觅耳朵一抖,本能地往迟尧怀里缩。
老太太伸出手,掌心向上,声音放软:“别怕,奶奶这里有好吃的。”
她指尖晃了晃,竟变戏法似的捏出一片烘干胡萝卜脆。
谢觅觅鼻尖耸动,迟疑片刻,伸长脖子叼走,咔嚓咔嚓。
老太太乐得眼角弯成月牙,空着的手己经摸到谢觅觅背脊:“这毛,比雪还软。”
“对了,这小朋友叫什么?”
迟尧轻咳一声,把谢觅觅往怀里带半步:“觅觅,寻寻觅觅的觅,她怕生。”
老太太嗔他一眼:“我又不抢你的。”
楼梯口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哥——”少女嗓音清亮。
迟渺穿着卫衣牛仔裤,脑袋上反戴棒球帽,手里还拎着一杯冰美式。
她一眼锁定谢觅觅,瞳孔地震:“这就是传说中的嫂子兔?!”
谢觅觅差点被胡萝卜呛住。
这还要回到前不久迟尧把小兔子带回枫汀的第二天……一向以公司为家的总裁居然大中午提前下班回家了…据说是为了家里小兔子的吃食,这一大发现让公司众人感到震惊就连陪了总裁十多年的司机老陈都忍不住跟助理林叙咬耳朵:“我跟着迟总五年,从没见他对谁这么细心——连大中午都要赶回家照顾”林叙秒回:“懂了,嫂子兔。”
消息一上午传遍总部:迟总那位“嫂子兔”,待遇等同老板娘。
回归现实……迟尧一记眼刀飞过去:“迟渺。”
迟渺立刻立正,冰美式举过头顶:“我闭嘴。”
三秒后,她蹭到沙发旁,蹲下来与谢觅觅平视:“我可以摸一下吗?
就一下!”
迟尧刚要拒绝,谢觅觅却主动伸出前爪,按在迟渺指尖。
迟渺感动得当场掏手机:“我要把嫂子的爪印当屏保!”
迟老太太笑着摇头,吩咐福伯:“把小蛋糕推过来,胡萝卜口味。”
不一会儿,三层推车停在沙发旁:顶层是胡萝卜小蛋糕,中间是紫薯羊奶冻,底层是烤得金黄的南瓜球。
谢觅觅被放在茶几中央的小毛毯上,面前摆好专用浅口瓷碟。
迟渺给她系好围兜,老太太亲自切蛋糕,福伯递上热毛巾。
迟尧坐在单人沙发里,长腿交叠,目光像一张无形的网,始终笼着那一小团雪白。
——她只要耳朵一抖,他就伸手,指腹悄悄顺一下她后背。
谢觅觅被顺得昏昏欲睡,蛋糕吃到一半,脑袋一点一点,最后“咚”地靠在迟渺掌心。
迟渺压低声音:“哥,她好乖,我想偷回家。”
迟尧淡淡抬眼:“你可以试试。”
迟渺秒怂:“我就说说。”
午后阳光透过玻璃穹顶,落在后院恒温花房。
暖气混着玫瑰与薄荷的味道,谢觅觅被放在软藤篮里,身边围着迟家一众亲戚。
“听说阿尧养宠物,我还不信,原来是只雪兔。”
“这毛色,比我家萨摩耶还亮。”
“小耳朵还会转,转这边——哎呀,太可爱了!”
迟老太太坐在藤椅里,手里织一条极细的毛线围巾,颜色是浅月白。
她一边织一边对迟尧说:“我给小兔子织条围脖,来年开春就不怕冷了。”
迟尧“嗯”了一声,目光落在老太太指尖——那针法,与他记忆里母亲的手法一模一样。
他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收紧。
谢觅觅似有所感,从藤篮里站起来,蹦到老太太脚边,仰头轻轻碰了碰她的毛线球。
老太太笑出声:“瞧,觅觅懂我。”
阳光落在迟尧睫毛上,投下一层柔软的光晕。
——他忽然觉得,把这只兔子带回家,好像也把自己遗失多年的温度带回来了。
傍晚,老宅书房。
迟尧推门,迟氏三位元老己等候多时。
桌上摊着一份并购草案,封面烫金大字:盛世集团。
“阿尧,盛世那边催得紧,下周三必须给答复。”
迟尧没接,目光落在窗外——花房里,谢觅觅正被迟渺举高高,雪白肚皮对着夕阳,像在发光。
他收回视线,声音淡:“先拖着。”
“再拖股价要跌——我说,拖着。”
男人语气平静,却压得三位元老同时噤声。
迟尧指尖轻敲桌面,节奏与他心脏同步。
——并购一旦启动,他至少要离开北城一个月。
一个月,谁来给小兔子梳毛?
谁来给她温牛奶?
他垂眸,眼底掠过微不可察的烦躁。
“周三之前,我会给出方案。”
窗外,谢觅觅突然回头,红眼睛隔着玻璃与他对望。
迟尧敲桌的手指停下,轻轻弯了弯唇。
——再等等,等他给小兔子织好一条更厚的围巾,再谈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