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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雾,今年28岁,跟在沈砚身边整整七年。

不是女朋友,不是情人,连助理都不是。

我只是他“习惯”的人。

他习惯我凌晨三点给他煮面,习惯我替他挡酒喝到胃出血,习惯我睡在他床边的地板上,听他喊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林雾,你真贱。”

我对自己说过无数次。

可我走不了。

因为他曾经救过我的命。

2.沈砚是我大学学长,天之骄子,沈氏集团独子。

我大一那年,我爸跳楼,我妈疯了,家里欠下千万债务。

我跪在教学楼前求校长别让我退学,是沈砚路过,蹲下来,递给我一张名片。

“跟我三年,债我还。”

我愣住。

他笑了:“别误会,我对你没兴趣,我只是缺个听话的人。”

那天,我签下了人生第一份“合同”:三年为期,随叫随到,不许谈恋爱,不许有自我。

3.我做到了。

他创业,我陪他睡公司地板;他融资失败,我陪他去求投资人喝酒;他被董事会踢出,我陪他躲在天台抽了一夜的烟。

我学会了做饭、洗衣、谈判、喝酒、挡刀。

我学会了在他喊“阿梨”的时候,递上一杯温水,然后默默退下。

阿梨,是他心里的白月光。

不是我。

4.第七年,他翻身了。

沈氏集团重组,他成了最年轻的董事长。

媒体说他“杀伐果断冷血无情”,只有我知道,他每晚做噩梦,醒来后会喊“林雾,你在吗?”

我就躺在地板上,轻声说:“在。”

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了。

直到那天,他订婚了。

5.对象是阿梨。

真正的阿梨,回来了。

他给她办了一场轰动全城的订婚典礼,钻戒三克拉,婚纱是高定,场地是城堡。

我没被邀请。

但我还是去了。

我穿着他去年送我的白裙子,站在人群最后,像个小丑。

他看见我了,眼神一顿,然后走过来,低声说:“你来干什么?”

我笑得很难看:“来看看你幸福。”

他搂住阿梨的腰,笑得温柔:“如你所见。”

我点点头,转身要走。

阿梨突然喊住我:“你是林雾吧?

谢谢你这些年照顾阿砚。”

我回头,笑得苍白:“不客气。”

沈砚看着我,眼神冷得像冰:“林雾,以后别来了。”

我愣住。

“你配吗?”

6.这三个字,像三把刀,插在我心口。

我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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