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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个社畜。

意外穿进了一本年代小说。

丈夫是个有⼋块腹肌的糙汉,⼀天到晚只想着跟我生孩⼦。

作为 985 毕业的天选打工⼈。

我深知知识改变命运的道理。

深夜。

糙汉爬上我的床,贴着我的腰说:

⽼婆,该生孩子了。

我从枕头底下抽出⼀本英文书:

先背单词,背一百个,奖励一次。

糙汉⽼公眼神亮了:

那背一千个呢?

1

李更生来给我送饭的时候,我已经被捆住手脚,在硬板床上躺了四个小时。

男人解开我双⼿的布条:

起来,吃饭。

我转动酸胀的手腕,可怜巴巴地冲他撒娇:

脚上的也解开⾏吗?疼。

不行。男人蹲下身去,将脚踝套索拉松了一些。

沉声警告:

宋知秋,别耍小心思,我不会再让你逃跑了。

——没错。

我穿书了。

穿进了⼀本年代⽂。

讲的是女知⻘被糙汉老公强制爱的故事。

女知青在刚下乡时,无依无靠,看上了⼀个年轻俊朗的庄稼汉。

可日子久了,她又百般嫌弃,一心只想逃回大城市去。

她逃一次,糙汉就抓一次。

惩罚的方法,就是逼她生孩子。

女知青生无可恋,从楼上一跃而下。

人没死,腿断了,落得终身残疾。

最后,女人在拉扯十几个孩子的岁月里,与糙汉丈夫互相折磨,蹉跎一生。

而我穿进来的时问点。

刚好是原主第三次偷跑失败,被丈夫抓回来关禁闭的日子。

我想了想自己凄凉的后半生——

生十几个孩子,还要终身残疾!

不行!

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2

我端起碗筷,温声细语地问李更生:

你不吃吗?

他抱着手臂,远远地倚在门框上:

吃你的,少废话。

我低头扒拉了一下饭菜,发现米饭中问埋着一个煮鸡蛋。

在这个时代,鸡蛋堪比山珍海味。

我心头一暖,拍了拍床褥:

站那么远做什么?过来坐。

他疑惑地瞟了我一眼,没动:

你以前不是说,闻到我身上的味道,就吃不下饭吗?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

原主是大城市长大的娇娇女,对自己的乡下丈夫横挑鼻子竖挑眼。

我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重新审视那个男人:

小麦色的肌肤,充满力量感的肌肉。

卓越的身材比例,硬帅的脸。

换身衣服,不就是妥妥的男大体育生吗?

吃完饭。

李更生又要来捆我的手脚。

我连忙拽着他的衣角,眼含泪花地哀求:

李更生,我不跑了。

你别捆我了行吗?

男人有一瞬问的恍神,随即狠心地抽回自己衣角:

又来这套?宋知秋,我不会再上你当了。

啥?

这手段已经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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