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最后一次看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时,是凌晨三点十七分。写字楼的中央空调早停了,
闷热的空气裹着咖啡渣的酸腐味往肺里钻,屏幕上“方案修改意见V28”的文档名像根针,
扎得他太阳穴突突跳。老板在微信里发的语音还没听,光是那“林默啊”三个字的预览,
就足够让他指尖发颤——这个月的房贷还没凑齐,房东的催租信息躺在短信收件箱里,
像块浸了水的石头压着他。他起身去接水,脚步虚浮得像踩在棉花上,饮水机的绿灯闪了闪,
突然跳闸。整层楼的灯瞬间灭了,只有应急灯的绿光在走廊尽头晃,
像极了他老家后山坟地的磷火。林默扶着墙喘气,心脏狂跳,眼前却突然炸开一道白光,
耳边是电流的滋滋声,再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第一章 流民林默:刀上的第一滴血醒过来时,林默是被冻醒的。刺骨的寒风卷着雪粒子,
往他领口袖口钻,身下是硌人的冻土,混着枯草和不知是谁的呕吐物。他猛地坐起来,
发现自己躺在一片破庙里,四周挤满了衣衫褴褛的人,个个面黄肌瘦,
眼神呆滞得像待宰的牲口。一个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老妇人,
正用发黑的手指抠着地上的草根往嘴里塞,见他醒了,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警惕,
又很快低下头,继续啃那点带着泥的草。“这是哪儿?”林默嗓子干得发疼,
开口时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没人理他。旁边一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汉子,
咳着咳着就喷出一口血,溅在雪地上,红得刺眼。汉子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周围的人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那只是一头死了的野狗。林默这才慌了。他摸了摸身上,
穿的不是自己的格子衬衫,而是一件破烂的粗布麻衣,里面连件贴身的衣服都没有。
口袋里空空如也,手机、钱包、钥匙,什么都没了。他低头看自己的手,
不再是敲键盘敲得指节泛白的手,而是布满老茧和细小伤口的手,指甲缝里还嵌着泥。
“穿越了?”这个念头跳出来时,林默先是懵,然后是一股极致的荒谬感,最后,
竟生出点破罐子破摔的快意——反正现代的日子也过不下去了,房贷、加班、老板的PUA,
死了或许都比那样活着强。可很快,饥饿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胃里空空的,烧得他难受。
他看着那老妇人手里的草根,又看了看地上那具刚死的汉子,突然明白过来:在这里,
活下去,才是唯一的事。破庙里的人越来越多,带来了外面的消息——北地大旱,颗粒无收,
官府不仅不赈灾,反而催缴赋税,好多人家里的粮食都被抢光了,只能往南逃,
可南边也不太平,到处是乱兵和土匪。“有水吗?有吃的吗?
”一个穿着稍好些的中年男人挤进来,带着两个家丁,手里拿着木棍,眼神倨傲地扫过众人,
“我们家老爷是隔壁县的主簿,要去南边避难,谁能帮我们扛行李,给半块饼。
”人群瞬间骚动起来,几个年轻力壮的流民立刻冲上去,争抢着要扛行李。
林默也动了——半块饼,够他撑一阵了。可他刚走两步,就被一个高个子流民推了个趔趄,
那流民恶狠狠地瞪他:“瘦成这样,也配跟老子抢?滚!”林默看着那人壮实的胳膊,
又看了看自己干瘪的手腕,心里的火气突然冒了上来。在现代,他被老板欺负,被客户刁难,
连房东都能对他呼来喝去,他忍了;现在到了这鬼地方,连个流民都能欺负他?
他盯着那人腰间别着的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刀,那是刚才从死人身上拔下来的。
趁着众人争抢行李的混乱,林默悄悄绕到那高个子身后,猛地抓住他的头发,
往破庙的石柱子上撞。“咚”的一声闷响,高个子哼都没哼一声,就软了下去。林默没停,
又抓着他的头撞了两下,直到那人额头淌出血,彻底不动了。周围的人都愣住了,
包括那个主簿和家丁。林默喘着气,捡起地上的短刀,***,刀刃虽然锈了,但依旧锋利。
他看了看那主簿,又看了看地上的行李,声音平静得可怕:“行李,我来扛。饼,我要一块。
”主簿脸色发白,赶紧让家丁拿了一块饼递给林默。林默接过饼,咬了一大口,
干硬的饼渣剌得喉咙疼,可他吃得飞快,仿佛那是什么山珍海味。他扛起最重的那个行李,
跟在主簿身后,走出了破庙。雪还在下,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林默走在最后面,手里握着那把短刀,刀柄上还沾着高个子的血。他回头看了一眼破庙,
那具尸体已经被其他人拖到了角落里,没人再在意。他舔了舔嘴角的饼渣,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这里,善良和忍让是死路一条,只有狠,只有比别人更狠,
才能活下去。第二章 献美求荣:第一步的垫脚石跟着主簿到了南边的清和县,
林默才算暂时有了落脚的地方。主簿感念他“护驾有功”,又看他做事利落,
不像其他流民那样浑浑噩噩,就把他留在身边,做了个随身小厮。清和县不大,但还算太平。
县令姓王,是个出了名的好色之徒,尤其喜欢年轻漂亮的姑娘。主簿想往上爬,
一直想找机会巴结王县令,可苦于没什么拿得出手的礼物——他家底不算厚,
金银珠宝送出去也显不出诚意,更别说跟那些富商比了。林默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知道,
这是他的机会。主簿是他目前能接触到的最高层,只要巴结好主簿,
他就能摆脱“流民”的身份,真正在这县里立足。可怎么巴结?
主簿缺的是能让王县令满意的东西,而王县令缺的,是女人。他开始在县里闲逛,
眼神扫过街头巷尾的姑娘,像在挑选商品。清和县西边有个李记布庄,老板的女儿叫李春桃,
年方十六,生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是县里出了名的美人。林默见过一次,就知道,
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李老板是个老实人,布庄生意不算红火,但也能维持生计。
他知道王县令好色,平日里把李春桃看得很紧,从不让她随便出门。林默摸清了布庄的作息,
知道每天傍晚,李老板会去后院算账,李春桃会留在前堂收拾东西。那天傍晚,
林默揣着一把短刀,悄悄绕到布庄后院的墙根下。他翻进去时,正好看到李春桃在收拾布料,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边。李春桃听到动静,回头看到林默,吓了一跳,
刚要喊,就被林默捂住了嘴。“别喊。”林默的声音压得很低,眼神冰冷,“跟我走,不然,
我杀了你爹。”李春桃吓得浑身发抖,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流。林默拖着她,
从后院的小门走出去,塞进了一辆早就租好的马车里。马车驶往主簿家的路上,
李春桃一直在哭,哀求林默放了她,说她家愿意给银子。林默没说话,只是靠在车壁上,
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他不是没心,只是在现代,他见多了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人,
老板为了项目能坑走合作方的钱,同事为了升职能背后捅他刀子,现在他做的这些,
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换了种方式而已。到了主簿家,林默把李春桃带到主簿面前。
主簿看到李春桃,眼睛都直了,连忙问林默是怎么回事。林默笑着说:“大人想巴结王县令,
小人就替大人找到了这个礼物。李姑娘貌美,王县令肯定喜欢。”主簿又惊又喜,
拉着林默的手,连说“好小子,有你的”。他立刻让人给李春桃梳洗打扮,换上最好的衣服,
又准备了一坛好酒,亲自带着李春桃和林默,去了王县令家。王县令见了李春桃,
果然大喜过望,拉着主簿的手,说了好多客套话,承诺以后一定“多关照”他。
主簿笑得合不拢嘴,临走时,还特意把林默拉到一边,赏了他五两银子,
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心腹,好好跟着我,有你的好处。”林默接过银子,沉甸甸的,
入手冰凉。他看着王县令搂着李春桃进了内院,听着李春桃压抑的哭声,心里没有丝毫愧疚,
只有一种踏实感——他的第一步,走成了。没过多久,主簿就因为“会来事”,
被王县令推荐到了府城,做了府尹的幕僚。林默也跟着去了府城,
职位从“小厮”变成了“管事”,手里有了点实权,能管着府里的几个下人。
府城比清和县大得多,也复杂得多。这里有更大的官,更多的钱,也有更多的危险。
林默知道,靠献美女换来的地位,终究是不稳的。他需要更大的权力,需要更多的支持,
而这一切,都需要他变得更狠,更不择手段。第三章 屠村立威:我的规矩,
就是规矩府尹姓赵,是个老谋深算的人,比王县令难巴结得多。他不贪色,只贪权,
一门心思想要掌控府城周边的几个县,可那些县里有不少豪强,仗着手里有私兵,
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其中,尤以西边的黑石村最甚。黑石村背靠黑石岭,
村里的人大多姓周,族长周老虎是个亡命之徒,年轻时当过土匪,手里有几百号人,
个个拿着刀枪,不仅不交赋税,还经常劫掠过往的商队,甚至敢跟官府的兵丁叫板。
赵府尹几次想派兵去剿,都因为担心“师出无名”和“损失太大”,迟迟没动手。林默知道,
这是他在赵府尹面前露脸的机会。他找到赵府尹,说:“大人,黑石村目无王法,劫掠商队,
对抗官府,早已是心腹大患。若不除之,不仅大人的威严受损,
以后其他县里的豪强也会效仿,到时候局面就难控了。小人愿意带一队人,去剿了黑石村,
为大人分忧。”赵府尹看着林默,眼神里满是怀疑:“你?你不过是个小小的管事,
手里没兵没权,怎么剿?”“大人只需给我五十个兵丁,再给我一把令牌,
让我能调动沿途的驿站即可。”林默说,“黑石村虽有私兵,但都是乌合之众,
只要用对了法子,不难剿灭。而且,小人有一计,既能除了周老虎,
又能让其他豪强不敢再作乱。”赵府尹来了兴趣,让林默细说。林默附在他耳边,
低声说了自己的计划——先派人去黑石村,假意说官府要“招安”周老虎,让他来府城议事,
趁机在半路上设伏,杀了周老虎;然后,再带着兵丁突袭黑石村,以“勾结匪类”的罪名,
把村里的男丁全部杀掉,女人和孩子贬为奴隶,财产充公。这样一来,既能除了心腹大患,
又能震慑其他豪强,还能捞一笔油水,一举三得。赵府尹听完,
倒吸一口凉气——这计划也太狠了,简直是赶尽杀绝。可他转念一想,林默说得对,
对付周老虎这种亡命之徒,软的没用,只能来硬的。而且,杀了黑石村的人,既能立威,
又能得到财产,何乐而不为?他看着林默,眼神里多了几分忌惮,也多了几分欣赏:“好,
就按你说的办。兵丁和令牌,我现在就给你。”林默拿着令牌,点了五十个精壮的兵丁,
又找了几个熟悉黑石岭地形的猎户做向导,出发了。他先派人去黑石村,给周老虎送了封信,
说赵府尹愿意招安他,让他做黑石岭的巡检,负责维护周边的治安,让他三日后到府城议事。